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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总统选举制度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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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5
第7版()
专栏:资料

法国总统选举制度简介
法国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始于1965年。
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竞选总统除按规定年龄须在23周岁以上、符合各项被选者资格外,还要具备两个条件:(1)要有至少500名国民议会议员、参议员、社会和经济委员会委员、地方议员或市长的提名担保,这些担保者至少应来自30个省,集中在一个省的人数不得超过十分之一。(2)候选人必须预先向国库交纳一万法郎的保证金。
现行的法国总统选举方法称为“多数两轮投票制”。总统“以有效票的绝对多数当选”,如果在第一轮中无人获得绝对多数,则由其中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通过第二轮进行较量。
新总统的选举在现任总统任满前20天到35天内举行。投票必须在星期天进行。官方在第一轮投票前15天公布候选人名单,竞选活动从即日起正式开始,一直进行到第一轮投票前的星期五午夜。第一轮结果公布后,竞选运动重新开始,延续到第二轮投票前的星期五午夜。
总统选举由政府组织,由宪法委员会实行监督。候选人向宪法委员会报名登记,宪法委员会负责审查他们的资格和品行,公布候选人名单和选举结果。 (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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