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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的个体农民经济和家庭副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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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6
第7版()
专栏:

罗马尼亚的个体农民经济和家庭副业
冬柏
罗马尼亚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家庭副业和个体农民经济。罗马尼亚从本国实际出发,制定了鼓励社员家庭副业和山区个体农民经济的政策,并将其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
罗马尼亚是个多山的国家,个体农民主要分布在全国25个县的偏僻山区。山区个体农民绝大多数从事畜牧业和种植果树,尤以养牛著称。根据这个具体特点,因地制宜的鼓励个体农民和副业生产,是有重要意义的。
目前,罗马尼亚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很快。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相对减少,完全可以在不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发展有限的自留经济,对保证市场起了重要作用。
目前,罗马尼亚副业和个体经济占用的土地为全国农业土地面积的14%,但生产的肉、家禽、蔬菜和水果等农畜产品却占全国同类产品总数的一半左右。在发展农副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市场供应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罗马尼亚的政策规定合作社每个参加劳动的社员可享有1,500平米(2.2亩)自留地,退休社员仍保留自留地,住在农村的农业专家和农机站职工也可分得自留地。每个农户可自养三头牛、15只羊。猪、家禽和蜜蜂数量不限。
近十几年来,社员家庭副业和个体经济均有较快发展。以1978年为例,社员在完成社里规定的劳动定额之后,利用这块为数不到农业社土地总面积的11%的土地,自产粮食、蔬菜、水果分别相当于农业社总产量的13%、85%、186.7%;自养的牛、猪、羊、家禽的数量分别相当于农业社的56%、60.5%、67%、223%。
这些数字说明,罗社员家庭副业的经济力量是可观的,它是国家收购农畜产品和社员增加个人收入的重要来源。
1978年,罗马尼亚个体农民生产粮食55万多吨、养猪80万头、牛101万头、羊二百一十四万多头、家禽一千二百一十多万只,生产蔬菜三十一万多吨、水果二十九万多吨。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3%、7.7%、15.5%、12.6%、8.5%、22.4%。可见个体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和饲养牲畜的头数同罗全国总产量和总头数相比,占比较重要的地位。
为什么罗农林副业生产和个体农民经济得到比较好的发展呢?关键是由于国家的扶植、采取了鼓励保护的政策。比如,国家努力把这两种经济纳入计划,用优惠的物质条件鼓励社员个人和个体农民同国家签订合同,按合同收购他们的农畜产品。国家向他们提供化肥、良种、良畜,精饲料;免费防治病虫害、提供农业技术指导;由国营农机站代耕土地,发放长期或短期贷款,酌情分配牧场和草地等。国家用对合作社同样的价格向个体农民出售农机和农业物资。
从1977年起,个体农民也开始实行退休制度。同时,党和政府也很重视个体农民的政治生活。1977年召开了全国“未合作化地区农业生产者代表会议”,决定建立全国和县一级的“个体农民协会”,并参加各级社会主义团结和民主阵线的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体农民,授予“农业功勋”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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