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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不应缺斤少两克扣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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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1
第5版()
专栏:来信

商店不应缺斤少两克扣群众
编者按:读者魏群义反映的问题,在零售商店中不是个别现象。在一些地方,饮食业、副食业缺斤短两、克扣群众的事情,仍然不断发生,群众意见很大,值得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广大商业工作者的模范行动,实行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国营商业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起信誉。但在十年浩劫中,商业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现在,商业工作者应当继续发扬过去的好传统,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有的单位为了多得利润、多得奖金,而采取错误做法,个别人以不正当手段利己肥私,都是不能容许的。
有的单位衡器、量具不准确,也是造成斤两不足的一个原因。各地计量管理部门,对零售企业的秤、提、尺等应经常进行检查;零售商店要欢迎群众监督。
2月28日下午,我到北京西城护国寺副食店买油。一位青年售货员用压油机在我的塑料桶(净重四两)里装了三斤油。我一看明显地比以往少了点,就在隔壁的台秤上称了一下,实际重三斤二两八钱,去掉桶重,缺油一两二钱。我就近找来了西城区副食品管理处物价科王科长,会同该店经理一起到现场检验,原因完全是售货员造成的。他们承认错误,给我补足了份量。
类似的事我遇到了不止一次。在这之前,我在新街口熟肉店买半斤烤鸭,实际只给了四两二钱。当向售货员提出时,他强调“台秤可以有误差”。幸好有位衡器技术员当场指正,售货员才认了错。
缺斤少两、克扣群众的现象,不单是一两个售货员的工作态度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商业的信誉。希望这些同志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活动中,真正“从我做起”,说到做到。 魏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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