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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与风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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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1
第8版()
专栏:

争鸣与风度
尹筝
姚雪垠同志在今年第一期《文汇月刊》上发表的《评〈甲申三百年祭〉》,谈到他在一九七七年一月写信给郭沫若同志,并附寄《李自成》第一卷修订本前言,向郭老有关刘宗敏和李信的评价提出挑战。病中的郭老回了这样一封信:“《前言》,我一口气读完了。我完全赞成您的观点。祝贺您的成功,感谢您改正了我的错误。”
郭老的《甲申三百年祭》是久负盛名的著作,他不固执己见,虚心认错,这种对待别人意见的风度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但是,我们也常读到报刊上一些争鸣文章,缺乏心平气和地探求真理的态度,而是以为抓住了某些理,摆出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把对方的某些漏洞,翻来覆去地展览,就是要使对方下不了台。
展开争鸣,自然是要有自信心。敢于坚持己见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即使自己的观点正确,你要说服对方,也要摆事实,讲道理,解释真意,澄清事实,这样才能使对方心悦诚服,不要有理不饶人。如果自己不对,就更要接受别人的意见,应该虚怀若谷,博采众长,不要一听不同意见,就用“棍子”一类难听的字眼抵挡,然后再转守为攻,给别人扣上这样那样的帽子。
有的同志勇于争鸣,但不善于争鸣;有的说是“商榷”,字里行间却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有“先礼后兵”,也有的从指斥开始到责骂结束。为什么不可以同志式地商量问题,切磋学问呢?为什么一听到不同意见就那么激动呢?为什么有理就不饶人或者理亏要嘴硬呢?这大概同对待客观真理和个人尊严的态度不当是有重要关系的。
我们进行研究和争鸣,无非是为了追求真理,揭示真理,以造福于社会主义和人类的共同进步事业。如果都从这个共同目的出发,就会有比较正确的态度。自己的见解真有所得,也要看到那是在前人和他人劳动的基础上得来的,不得全记在个人的功劳簿上。如果错了,由别人指点出来,免得谬种流传,那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好事。“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尊师这种美好的感情,尚且不能有悖于对真理的探求,又何况个人的尊严、面皮、名声乃至架子呢?在这一点上,我们是要好好向郭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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