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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的职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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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3
第6版()
专栏:答读者

美国国会的职权
问:报载美国参、众两院预算委员会否决了里根预算计划。请问美国国会的职权是什么?
钟平
答:美国国会是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其主要职能是通过立法手段决定国家的政策;另外还有修改宪法、调查法律执行情况、弹劾官员,对外宣战等职能。有关上述的任何法案,是由参众两院本身、政府其他部门以及包括总统在内的主要政府官员提出的,必须在常设委员会进行讨论、审查通过以后,转送全院委员会。在参、众两院都获得通过后,送交总统签署,然后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国会两院如仍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再次通过该议案,则该法案即自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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