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人民银行江阴支行孙承毅 贪污腐化盗窃国家财产受处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05
第4版()
专栏:

  人民银行江阴支行孙承毅
贪污腐化盗窃国家财产受处分编辑同志: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江阴支行出纳股长孙承毅贪污、腐化、盗窃国家财产。事实经过如下:
孙承毅本人为学生出身,家庭为贫农成份,是山东丰南县人。他自一九四五年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即在银行做出纳工作。一九四九年随军渡江南下。他自进入城市后,经不起城市的复杂环境的考验,日渐走上贪污腐化的道路。
去年他认识了名叫江佩霞的一个女人(该人曾在国民党时代做检查员兼文书,并参加反共情报员),并经江佩霞的介绍认识了她的妹妹江文瑞(年十八岁,现在一家纱厂做工,是个青年团员)。孙曾向领导介绍江文瑞来银行工作,行方因不了解江的情况,拒绝了。
不久,孙与江文瑞的关系日益亲密起来,并与她发生了肉体关系。孙承毅某次去无锡解款,曾带江文瑞母女二人同行,沿途挥霍,买东西送给江家。孙并且经常到江家大吃大喝,或买东西招待江家母女。
孙承毅平时对工作极不负责,不遵守工作制度,不签到,工作时在外面乱跑。有数次收进之支票及封签缺数,收回之现钞随意乱放在抽屉或衣袋里。他曾将交库黄金戒子戴在自己手上,把政府交来的白银五斤十二两及税务局交来之黄金,都由孙出白条,未登记在实物账上。同时,私自动支库款:三月份私自借给要塞司令部汽车队副队长现款五十万元(据他自己反省两次共借给二百万元),借给建中公司三次,每次三千万元二千万元不等。此外,违反制度,私人收要塞司令部供给处一千万元存款,由孙自出白条,十日后凭白条提出。
今年四月份孙解黄金三十一两去常州,秤后短二钱八分五厘八,被他贪污了。去无锡解款,大吃大喝,回行多报车费十万元,又多报伙食费一万元,共贪污十一万元。为俱乐部买胡琴一只,贪污了一万四千元;五月份业务库短五十万元(因为孙平日零取花用累积而成)。由他经手保管的棉纱,短了十一支。对缺额封签追补回来的款项十七万元,不及时入库,作为他个人临时的机动金使用。
最近又发生了一件二百万元失窃案,表现了他的堕落行为发展到最严重的程度。五月十九日,该行成立支行库保管点,进行清查库存,将业务与保管点分开。当日下午四时许,出纳员杜一雷同志发现库房铁栅门锁着,外大铁门却没锁。到库内一看,五千元的新钞票不见了。一查,少了二百万元。后经多方追查,查出为孙承毅所为,并经过公安局的追问与教育,孙已将偷窃二百万元行为坦白出来,除追回九十五万元外,其余已全部用光。全案调查清楚后,在该支行行务会议上已宣布予孙承毅以撤职处分,交公安局司法科呈请政府依法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江阴支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