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北京电信局 新订装设电话缴费办法装费、押机费可分期缴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05
第6版()
专栏:

  北京电信局
新订装设电话缴费办法装费、押机费可分期缴付
北京电信局为了照顾用户装设电话一次缴付全部装机、押机费困难起见,新订装费、押机费分期缴付办法。此项办法从八月一日起已施行。凡私人住宅及私营正当工商业用户,在基本营业区域内装设普通电话,材料距离在一百五十公尺以内者均适用。此种用户在申请装机前,应觅得装有电话的铺保两家,至该局和平门外厂甸营业处填写申请书及保证书,经该局对保认可后,即予装设。除装费及押机费得分三期于三个月内缴清外,至其他应付各费如月租费等仍依规定缴付。详细办法可拨三○九○○或○五号该局服务台询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