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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妇女新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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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4
第7版()
专栏:

突尼斯妇女新貌
新华社记者 梁华顺 刘作文
突尼斯是一个伊斯兰国家,于1956年取得独立。二十五年来,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都取得明显的成就,而这其中,妇女地位的变化也很令人注目。
一天,新华社记者到突尼斯市的梅格里纳市镇访问了突尼斯第一位女市镇委员会主席内齐哈·麦祖德女士。在见到这位精明干练的女主席之后,很自然地令人对比起过去突尼斯朋友向我们介绍过的突尼斯独立之前妇女的可悲处境。那时,她们按照旧的传统被束缚在家庭的小天地里,很少同外界接触,偶尔外出,必须有人陪伴并戴上面纱。她们既无自由,更无地位。现在,这种局面已经改变了。
今天,接待记者的这位麦祖德女主席向我们畅谈了她的经历。她说她于1980年6月被选进市镇委员会,随后被任命为这个市镇的主席。她在市镇委员会的其他16位委员,其中包括两位女委员的协助下,承担了市镇委员会主席的责任。梅格里纳是一个具有一百二十多家工厂的工业区。市镇委员会主席的工作繁忙,每天要处理诸如清洁城市环境、人口流动、就业、教育、住房和污染等问题。麦祖德女士还是一位医学教授。她在地方政府工作之余,还到突尼斯医学院授课,并抽出几个半天的时间到突尼斯市的一家医院为病人看病。记者从这位女主席的身上看到突尼斯妇女解放的缩影。
突尼斯的妇女解放运动是与民族解放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早在突尼斯独立以前,突尼斯妇女就感到只有真正参加国家独立的斗争,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不少妇女冲破传统的束缚,与男人一起积极参加了战斗。1936年在突尼斯举行了首次有妇女参加的关于独立斗争的会议。1938年进步的妇女们参加了在法国殖民将领寓所前举行抗议迫害突尼斯解放运动领导人的示威游行。
瓦西拉·布尔吉巴夫人在争取突尼斯独立的斗争中发挥了杰出的作用。1952年,她在贝贾市组织了一次反对殖民统治的重要的妇女示威游行。国家独立后的1961年,这位总统夫人发起成立了突尼斯社会主义宪政党的第一个妇女支部。
突尼斯独立后,随着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妇女地位日益提高。国家独立后不久就颁布的《人权法》规定,保证妇女有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废除重婚制,实行婚姻自由等等。1957年颁布的一项法律进一步规定,妇女有参加选举的权利。这之后,在突尼斯妇女中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废除戴面纱的运动。
为了保证妇女真正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预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工作,突尼斯政府作出很大努力,吸收女学生入校学习并促进妇女就业。现在已有五十多万突尼斯女子进入了小学、中学和大学。妇女参加工作的人数由1966年的5.5%增加到1980年的20.5%,其中有许多人是女工、女售货员、女服务员和女警察。目前,有不少突尼斯妇女在政治、行政和经济部门担任着重要职务。在执政的社会主义宪政党里有一名女政治局委员、八名女中央委员。在议会里有四位女议员。还有一百多位女市镇委员和38位女法官。这一切,有力地显示了今天突尼斯妇女的新貌。(附图片)
突尼斯市模范计划生育中心的医生接待来访者,热情解答有关计划生育的问题。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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