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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区各省 开始训练人民法庭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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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06
第2版()
专栏:

  中南区各省
开始训练人民法庭干部
【新华社汉口四日电】为准备今冬在实行土地改革地区广泛组织人民法庭,中南区各省现已开始大批训练人民法庭的工作干部。训练中,受训者除学习土地改革法和一切有关土地改革的政策法令,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人民法庭组织通则”等文件外;并将研究中南区各地在反恶霸、减租等农村社会改革运动中人民法庭的工作经验。
中南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西等省不少县份,在过去剿匪、反恶霸、减租和土地改革(河南)运动中,均曾组织人民法庭。这些人民法庭依法惩办了少数不法地主破坏减租、土地改革等工作的现行犯,镇压了乡村中土匪特务的活动,保证了农村社会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其中以河南省人民法庭的组织较为普遍。河南少数地区在去秋剿匪、反恶霸时就已建立人民法庭,今年三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布“人民法庭暂行条例”后,各县亦普遍建立。现全省共有县人民法庭和分庭九十九处。该省由于过去对人民法庭的作用重视不够,反恶霸运动中部分地区曾发生乱捕乱打现象。人民法庭普遍建立后,不仅克服了这一偏向;而且在进行土地改革中,经过人民法庭,纠正了许多划错的阶级成份。如该省光山县在土地改革中,人民法庭接受有关划分阶级的起诉很多,除未划错者予以驳回外,被划错的五十户,均经人民法庭慎重调查研究后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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