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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防汛总指挥部 发布防汛奖惩办法 鼓励防汛人员克尽职守消除水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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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06
第2版()
专栏:

  中央防汛总指挥部
发布防汛奖惩办法
鼓励防汛人员克尽职守消除水患
【本报讯】中央防汛总指挥部,为鼓励防汛人员在防汛期间,克尽职守,加强堤防安全,以消除水患,制定“防汛奖惩暂行办法”,已于七月三十一日发给全国各级防汛组织,于八月一日开始实行。
该办法第三项规定,凡有后列事实之一者,得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集体奖或个人奖:(一)组织严密,分工合理,布置妥善,计划周到,能掌握水情,在紧急情况下防守得宜,得庆安澜者。(二)平时对堤防能注意检查巡视,遇有险工能不顾艰苦,不怕牺牲,不分昼夜,不畏风雨,化险为夷,卓著劳绩者。(三)对本段防守能完成任务,并对邻段险工能作适当之援助者。(四)对于抢险材料及工具准备充足,平时能妥善保管,遇险工能及时供应,对防汛工作起良好作用者。(五)对水情及雨量之报告迅速确实,并掌握时效,卓著劳绩者。(六)抢堵险工有新的建议或创造,因而克服困难完成任务者。同时规定,如有后列情形之一者,得按具体情况,予以惩罚:(一)对工作之计划与实施粗枝大叶,麻痹大意,因而出险者。(二)对堤段平时既失于注意检查,遇险工又未能组织干部,带动群众,尽力抢救,因而遭受损失者。(三)对抢险料具,未能及时供应因而出险者。(四)对水情、雨量报告不确实或延误时间者。(五)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及擅离职守者。该办法并规定:奖励办法分:给予英雄模范等荣誉及实物奖、通令嘉奖、登报表扬等三种。惩罚办法分:通报、处分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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