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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南市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严肃处理炼焦厂下马财产损失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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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7
第2版()
专栏:

中共淮南市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严肃处理炼焦厂下马财产损失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在下面,责任在上面”。市委常委会议决定追查市直属机关一些领导干部侵占国家财产的错误行为
本报讯 据《安徽日报》报道:今年2月14日和19日,《安徽日报》和《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淮南市炼焦厂下马前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问题。党中央负责同志和安徽省委负责同志对此作了批示,淮南市炼焦厂广大职工无不拍手称快。中共淮南市委很快派出工作组进行调查。
在淮南市委派工作组进厂调查后,不少职工反映说:“问题在下面,责任在上面。”市委工作组在向市委常委报告调查情况时,把群众的议论如实作了汇报。市委书记张旭东立即建议工作组同志和了解炼焦厂情况的同志,详细介绍群众的具体意见。原来,群众反映市直属机关有八名领导干部,通过炼焦厂个别领导人的关系,把手伸到炼焦厂,捞国家的油水,侵占国家财产。其中,有的把炼焦厂的砖、瓦、水泥、木材运回家里盖房子;有的用炼焦厂的木材制成柜子、板床、门窗,拿回家使用;有的从炼焦厂取走大量茶叶;有的冒领炼焦厂的劳保雨衣、翻毛皮鞋、藤帽等物品。市委常委讨论炼焦厂职工反映的这些问题时,一致认为,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必须彻底追查和处理。于是,淮南市委常委通过决议:市直属机关干部到炼焦厂捞油水的,要一个一个查明情况;凡到炼焦厂捞油水的干部都要进行检查;在经济上要从严处理,根据中央文件规定进行退赔。
淮南市委常委会议还决定,关于炼焦厂问题分两步走:第一步,对已经查明的犯有错误的厂领导干部,分别提出处理意见;第二步,调查和处理领导机关干部伸手到炼焦厂捞油水的问题。市委常委会议对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的同志进行了表扬。还作出了加强和调整炼焦厂领导班子的决定。对于炼焦厂停产后财产损失的问题,淮南市委向安徽省委写了报告,作了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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