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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处理擅自高价收售麝香案件 工商行政部门责令公大贸易货栈停业整顿,没收其全部非法经营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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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7
第4版()
专栏:

武汉处理擅自高价收售麝香案件
工商行政部门责令公大贸易货栈停业整顿,没收其全部非法经营收入
新华社武汉4月26日电 最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肃处理了一起中药材贸易货栈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大量高价收售麝香的案件。
由湖北省医药局所属药材公司投资,并派出业务、管理人员专营中药材的集体企业公大中药材贸易货栈,违反国家关于珍贵药材麝香除指定的药材经营部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私自贩运收售的规定,在短短两个多月里,非法私自收进麝香,又非法高价卖出,每公斤的收购价格同销售价格,都超出国家规定价格的两倍多,从中牟取暴利七万九千余元。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这个货栈的非法经营活动后,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这个货栈停业整顿,没收其全部非法经营所得收入,上缴国库,对现有库存麝香,按规定价格交湖北省中药材公司收购。公大贸易货栈对这次查处采取了积极的态度,认真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经营资料,并按决定上缴了所得非法收入和麝香。查处后,这个货栈恢复了正常的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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