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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订出核电站安全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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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28
第3版()
专栏:来信

早些订出核电站安全法规编辑同志:
为了发展核能,必须解决与放射性有关的安全问题。而为了保证核电站能安全运行,制订核电站安全法规和一套合理而又严格的审批程序,是保障运行人员和电站附近人民健康、保护环境的基础。发展核电站的各个国家一直十分重视核电站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研究,通过制订和执行完整而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来保证安全。由于重视核电站的安全,国外自有核电站运行二十多年以来没有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
我国开展核能研究已经多年,但还没有制订出有关核电站的安全法规和审批程序。现在要发展核电站,没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就会延误我国核电站事业的发展。目前国家科委等有关单位已经在开始着手进行核电站安全法规和审批程序的调研、草拟等工作,但这是一件很复杂而工作量又很大的工作,不是少数人在短期内能完成的。我们希望全国有关单位都能关心和支持这件工作,让核能在我国实现四化的过程中迅速发挥应有的作用。 罗安仁 张士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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