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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土地改革与自卫战争结合的新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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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2-12
第1版()
专栏:

鲁中土地改革与自卫战争结合的新经验
一、在中心区,只有进行土地改革才能有力的支持自卫战的前线。如沂源在土地改革之前,动员民夫甚感困难,雇佣的也多不积极;但在土地改革完成后,群众即自告奋勇参加,有些雇佣的民夫自动将工资退回。×县并采用民夫常备制,在每区抽调一、二干部,每村抽调一、二名民夫,组成担架运输大队,由行署统一调动,每期三月,轮流服务。此种办法既能满足前线需要,又能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安心进行土地改革,同时在工作中更加照顾出夫的农民家庭,经常把他家里收到土地的情形写信告诉民夫,以提高民夫的积极性。此种制度已在鲁中中心区以县为单位普遍实行。
二、在边沿区必须一面全力打退蒋军及特务袭扰,保卫各阶层利益,一面进行土地改革,而果实统一分配后,须迅速扩大民兵,团结一致,对敌斗争。对一般中小地主宜采用仲裁方式,有些地主自愿献地。安邱某村曾将多次袭扰该村的蒋军特务打退,各阶层均蒙其利,地主们也很感谢,除献出田地外,还帮助民兵买枪修炮楼挖工事,因而加强了各阶层的团结。
三、在蒋占区或蒋军占优势的游击区,应先以武工队打垮其特务活动,摧毁其政权,由民主政权将罪大恶极的奸霸加以逮捕,将其夺取的群众果实追出,退给群众以后,再进行土地改革。如博山某村土地改革运动由武工队打垮特务活动后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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