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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制调整中突击花钱私分国家财产 原韶山特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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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03
第3版()
专栏:

  在体制调整中突击花钱私分国家财产
  原韶山特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湖南省原韶山特区领导部门在管理体制变动中,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趁机突击花钱,大肆私分国家财产,影响极坏。
韶山本来只是湘潭县的一个区,湖南省委过去在这里设有一个管理局,负责管理韶山革命纪念地以及有关的宣传、接待事宜,行政编制只有几十个人。1968年改为相当地区一级的特区,行政管理干部增加到四、五百人。去年底,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决定撤销韶山特区,恢复韶山管理局和湘潭县韶山区的建制。
原韶山特区区委和区革委的一些领导人在管理体制变动中,假借种种名目,突击使用当年的财政结余一百四十多万元,在短短两个月中用于非生产性的行政开支近百万元。区革委召开一次“话别”会,发给全体委员和工作人员每人一台价值28.48元的熊猫牌半导体收音机。区委也照此开会,除发给收音机外,还发了英雄牌金笔以及日记本等礼品。
在区委、区革委的带头下,各部门也效法开会发东西,而且逢会必发。如接待工作会议发绸被面,宣传工作会议发钢笔,组织工作会议发枕巾,共青团会议发布伞、口杯、毛巾,妇联会议发铝壳热水瓶,民兵工作会议发布伞、手套,档案工作会议发浴巾等。参加上述会议的区委、区革委的常委,一般都各有一份。此外,他们还借搞慰问和开先进工作者代表会为名,突击花钱。区委召开的先进工作者代表会,不算赠给与会人员的尼龙衫等纪念品,光是招待吃饭就花掉两万五千多元。
原韶山特区领导部门在体制变动中,突击花钱的另一手法是滥发奖金和实物。他们超过规定标准发放1980年年终行政费包干节约奖。对区委、区革委的十三名非脱产委员,也从行政费中发给每人现金60元,还批给0.3立方米木材指标。区民政科的五名干部,除得了“节约”奖,还从优抚救济费中列支,每人不仅增发40元生活补助费,还提前发放1981年年终节约奖50元。他们还从优抚救济费中发给区革委机关的会计、出纳每人40元生活补助费。除年终奖金外,区委、区革委还给每个职工发了皮鞋、铝桶等物品。
在体制变动中,原韶山特区区委、区革委还借机扩大家具折价范围,降低计费标准,私分国家财产。
对于原韶山特区区委、区革委这种不法行为,群众非常气愤。不少人写信上告,要求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严肃查处。
据我们所知,群众揭发后,湖南省财政厅于今年2月进行了调查,情况完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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