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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到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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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05
第1版()
专栏:社论

  从上到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去年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并且强调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加强党的领导,受到全党同志和党外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
改善党的领导,中心问题是要清除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我们党象在延安时期那样,象在建国初期那样,保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紧密地联系群众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现在要把我们党的这个好传统恢复起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使之在各级党的组织、乃至每个共产党员的工作中体现出来,这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我们党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党员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前一段时间里入党的,他们中间的大多数本质是好的,现实表现也是好的,但是,由于当时党的组织遭到林彪、“四人帮”的严重破坏,党的生活极不正常,不过组织生活,不上党课,他们没有机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传统作风也知之甚少。就是入党多年的老同志,也有一些党的观念淡薄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忘记了。因此,要教育这些同志懂得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还是一件很吃力的工作。把党的建设的任务看得重些、艰难些,引起全党足够的重视,而不至于掉以轻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当前,搞好党的建设,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从上到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共产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的,是马列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同马尔托夫争论的就是这个问题。列宁认为只有承认党纲、在物质上帮助党并且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才能成为党员。马尔托夫却认为党员可以不是党的一个组织中的一员,甚至每一个罢工者、每一个示威者,都可以宣布自己是党员。这个争论的实质,是究竟把党建设成一个有组织的,因而是富有战斗力的先进部队,还是把党搞成一个组织上不定形的东西,崇尚松散状态和无政府状态。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设起来的有组织的党。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挥她的战斗作用,领导中国革命得到成功。不幸的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除军队中党的组织外,全党停止组织生活,党的躯体瘫痪了。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大力抓了整顿党风的工作,其中就包括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更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些都是很有针对性,很有必要的。近两年来,各级党组织开始重视了这个问题,许多负责同志编入党的小组过组织生活。最近,又有一百多个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开了民主生活会,在这方面带了头。由于各级党委的重视,全党的组织生活正在逐步健全起来。但是,不能忽视的是,目前还有一部分党小组、党支部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一部分党委会不开民主生活会。在这些地方和单位,党的组织还有什么战斗力,又怎么发挥先锋队的作用呢?
党的组织生活,包括学习党的文件,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反映群众的要求,也包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现在不少党组织在过组织生活的时候,注意抓了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习不够深入,特别是在开展批评方面做得比较差。也还有些党的组织,名曰“过组织生活”,实际上是念几篇文件,就扯开闲篇,摆开龙门阵了;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那就更谈不上了。这也是一种“崇尚松散状态”的表现,应该下决心扭转过来。毛泽东同志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强调依靠这个武器“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我们天天讲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怎么能够丢掉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呢?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荒废,是十年动乱中党内过火斗争的后遗症。至今,在我们的某些党组织里,一提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同志就害怕,以为又要挨整了;也确实有这样的党员,一听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以为又可以“整人”了,手上的棍子又举起来了。我们要反复地、经常地在党内进行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教育,使每个同志在任何一个党员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时,就立即运用批评的权利,及时地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端正思想,避免犯更大的错误。我们每个同志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岗位上,都要严于律己,胸怀坦白地以自我批评的精神承担工作中失误的责任,并以此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总之,我们要使每一个同志都懂得,过火斗争不可有,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可无。过火斗争是破坏党的团结,削弱党的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批评与自我批评则是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党的战斗力的一个重要条件。
表彰优秀的党员和给犯有重大错误,特别是明知故犯的党员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这是党内组织生活的正常现象,是伸张正义、抵制歪风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如果表现好的党员得不到表扬,犯重大错误、特别是明知故犯的党员不受到处分,还有什么是非,党的组织还有什么战斗力?可是,这几年有些党组织竟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好的不能表扬,坏的不能处分。一表扬好的,往往给受到表扬的招来麻烦,引来各种非议;特别是要把其中符合条件的同志提到领导岗位上来的时候,更使这些同志成为众矢之的。要一处分坏的,往往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阻力,搞得你无法下手。这种状况极不正常。当然,我们不主张为表扬而表扬,更不主张惩办主义。但是,象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每年没有一大批党员应该受到表扬,人们不禁要问: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跑到哪里去了?同样,象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党员由于犯有各种错误,受到党的纪律制裁,包括其中某些人要被开除出党,也应该说是正常现象。在这个问题上,过去的错误是搞过火斗争,搞扩大化,错整了很多好同志,今后再也不能这么搞了。但是,这不等于说可以废除党的纪律处分。按照党章规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包括把某些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开除出党,才能维护党的纯洁性,保持党的战斗力。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整顿好我们党的根本性措施,也是我们党经常性的工作。这个工作做好了,就不至于问题成堆。等到问题成堆的时候再去“算总账”,历来不好。加强党的日常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党组织的作风才能不断有所改进,才能在四化建设中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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