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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改革服装生产的经营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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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0
第2版()
专栏:

  积极改革服装生产的经营体制
  新华社记者述评
在经济调整中,山东等11个省、自治区改革了服装工业生产经营体制。他们把过去由商业部门供应面料,服装厂加工成服装,然后由商业部门统一批发销售的办法,改为由纺织、印染厂直接供应面料,服装厂生产服装,同商店直接挂钩销售。这样一改,发展了服装生产,活跃了市场,为解决群众“买衣难”的问题找到了一条出路。
我国现行的服装工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在解放初期形成的。当时,为了适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国家规定由商业部门对服装企业实行加工定货,包销产品。这种经营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正如陈云同志所指出的:“这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的管理生产的方法,这只能是一种过渡的暂时的办法。在定息形式的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应该考虑采取更加新的更加完善的办法。”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才采取的特殊管理办法,一直沿袭下来了,用于管理社会主义性质的服装工业企业,结果引起了很多弊病。例如,服装的供产销完全脱节,服装企业既不能同提供原料的纺织部门沟通,又不能同消费者见面;服装企业没有生产自主权,服装的产量、品种、款式等,也都由商业部门决定。因此长期以来,各地服装工业不能灵活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服装的品种单调,款式陈旧,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从1979年下半年起,山东、辽宁、河北、江西、安徽、甘肃、福建、黑龙江、广西、四川、河南等11个省、区,相继试行服装工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即服装面料由纺织印染厂直接供应,生产什么服装,由服装厂根据市场的需要确定;生产的服装由厂店挂钩销售。这样改革之后,供产销渠道畅通了,服装的生产和市场搞活了。这11个省、区凡是试行改革的地方,服装的产量都大幅度增长,少的增产百分之三、四十,多的增产三倍;服装的质量提高,品种、款式、花色显著增多,上市供应也及时了。工商企业的收益和国家的财政收入也都增加。山东、辽宁、甘肃服装工业部门去年上缴的税利,分别比1979年增长百分之七十至一倍。事实证明,山东等地服装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好的。
服装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有利于生产和消费,有利于国家、工厂和人民群众,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根据实践经验,要搞好这项改革,关键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山东等省、区的党委和省人民政府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改革的办法,积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各种问题,认真组织经验交流,使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
这项改革涉及到计委、经委、轻工、商业、纺织、财政、税收、运输等许多部门。各有关部门必须协同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搞好。沈阳市在实行改革的过程中,工商两家共同商订改革方案,互相配合支持。当改革的新办法实施后,沈阳市商业部门主动撤销服装批发机构,把熟悉业务的骨干充实到服装工业部门。对改革中出现的资金、仓库、面料分配等问题,共同协商解决。这样就使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另外,在改革中还要十分认真执行政策,正确处理各部门之间经济利益的分配,搞好服装价格的管理。
服装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是经济调整中涌现的新事物,它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最近,湖北、陕西两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要在全省或省内主要城市实行这项改革,北京市人民政府也在着手进行改革试点。可以预料,随着这项改革的逐步推广和完善,我国的服装工业必将出现一个大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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