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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严格控制购买小汽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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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1
第3版()
专栏:

浙江省严格控制购买小汽车
本报讯 记者童宝根报道:浙江省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控制购买小汽车,坚决制止以不正当手段套购进口小汽车的行为。
目前,浙江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有小汽车一千二百多辆,可是还有不少单位纷纷要求购买小汽车。浙江省人民政府认为,这种状况不仅增加了国家财政开支,而且助长了脱离群众的作风,不利于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因此,从去年开始,省人民政府加强了对购买小汽车的管理,规定全省所有机关单位购买小汽车,都必须按照统一分配计划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必须报经省长批准。没有列入分配计划、没有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准购买。同时规定,凡是没有经过审批购买的小汽车,银行不办理结算、不付款,交通监理部门不登记立户,不核发行车牌照,商业部门不供应汽油。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全省小汽车的增长。
今年,国家分配给浙江省146辆小汽车,省人民政府只同意购买48辆,其中有37辆吉普车是中央直接分配给公安、检察、司法部门的业务用车,另外11辆小轿车供省级机关更换报废车辆。其余98辆小汽车分配指标全部放弃。
今年1月,省人民政府还针对有些单位逃避监督,巧立名目,以不正当手段套购进口小汽车的现象,再次发出通知,规定向外省购买旧的小汽车,也必须报省审批;对违章套购的小汽车,财政部门有权没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同时给予经济制裁。不久前,有一个单位以购买“旧车”的名义,擅自从广东省购买了三辆进口小汽车,对方还出具了“旧车”证明。在报省审批时,发现是刚从国外进口的新车,违反了控制购买小汽车的规定。于是省里决定,将这三辆进口小汽车全部封存,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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