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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坚决制止侵占学校场地的歪风 已收回场地三十多亩,对态度蛮横者按法律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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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1
第5版()
专栏:

蕉岭县坚决制止侵占学校场地的歪风
已收回场地三十多亩,对态度蛮横者按法律惩处
新华社广州5月10日电 素有文化县之称的广东省蕉岭县,连续发生生产队和群众强行霸占中、小学场地的事件,县人民政府向县属有关单位和社队发出了关于立即制止侵占学校场地的紧急通知,以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中共蕉岭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很重视中小学教育,过去曾同有关社队研究,拨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学校兴建校舍、开辟活动场所和开展勤工俭学使用。可是从去年秋天以来,个别单位、生产队和群众,无视党的教育事业,掀起一股侵占学校场地的歪风。新铺中学有一个十多亩地的足球场,“文化革命”以来被所在大队修建加工厂、医疗站和十多户社员建房占去了,师生们利用业余时间在槟榔山开垦的三十多亩荒地,今年又被生产队占去了十多亩。文福公社路停中学这几年开垦用于种甘蔗、地瓜的十多亩荒地,一、二月份也被附近群众占去二亩多。据初步统计,今年头三个月,就有二十多所中小学的球场、小农场和学校周围的空地被个别生产队和群众占去建房子、做自留地,占去的面积约占总场地的36%。
蕉岭县人民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3月中旬向全县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县属有关部门和各社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这种非法侵占学校场地的行为,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通知强调指出:
凡经县、社领导机关批准划给学校使用的土地,包括向生产大队、生产队征用和购买的土地,以及师生自己开的荒地,学校周围的活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对已被无理占用的土地要限期退还,如确实难于退回的,由公社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对态度蛮横者,按法律惩处。
县人民小学东西校有块空地,历来是学校的运动场地。去年冬天以来,运动场附近个别群众强行在空地上建楼房,学校几次派人劝阻,被置之不理。县人民政府了解到这件事后,责成县基建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县人民法院,组织联合调查组,走访了学校周围有关群众,查阅了土地证,证实场地确属县人民小学所有。于是,县人民政府决定建房群众限期退回,否则由法院开庭判决。
3月份以来,全县已经收回被占去的学校场地三十多亩。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继续做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切实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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