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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在社会 利在自己 辽宁省领导同志赞扬沈阳三名女知青自谋职业办小吃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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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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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功在社会 利在自己
辽宁省领导同志赞扬沈阳三名女知青自谋职业办小吃部
据新华社沈阳5月12日电 新华社记者沈俊海报道:沈阳市三名中学毕业的女青年自谋职业办起了“麦香村小吃部”。
5月10日上午,中共辽宁省委第一书记郭峰、省长陈璞如、沈阳市委第一书记李涛等来到这个小吃部,询问她们营业情况如何,货源有没有困难?郭峰同志勉励她们说,你们自谋职业,为人民服务,这种精神很可贵,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对改善市场供应有贡献。你们功在社会,利在自己。郭峰同志还指出: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人经营,是国家的长期方针,不是权宜之计,你们带了头。只要好好经营,增加积累,将来通过劳动保险或其他办法,也能有个“铁饭碗”。
这个小吃部,是去年夏天兴办起来的。当时,19岁的李新,刚从中学毕业不久,感到呆在家里没有意思,又看到国家有困难,暂时不能安置更多的青年就业。于是她自筹资金,在群众吃饭有困难的北行市场附近搭起了布篷,卖起豆腐脑来。后来,群众反映:“没有主食怎么吃?”她就拜人为师,学会了烙筋饼的手艺,顾客逐渐多起来。她感到人手不足,就去找呆在家里待业的同学张洪杰和靳桂琴也来入伙。这三位姑娘兢兢业业,小吃部越办越红火,很受顾客欢迎。她们三个人都表示:“就是父母所在单位给安排工作,我们也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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