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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3
第3版()
专栏:

进一步贯彻《准则》,端正党风
王从吾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已经一年多了,各级党委对贯彻《准则》比较重视,各级纪检部门也抓得比较紧,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贯彻《准则》,端正党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非常关心。由于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准则》的贯彻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内民主生活有所改进,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所开展,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得到加强。《中央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和实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很好的影响。事实说明,《准则》日益深入人心,党风正在不断地向好的方面转化。《准则》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武器和法规,它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安定团结,将越来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要使党风根本好转,肃清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的影响,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还需要我们作出巨大的努力,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同一切错误思想作坚决的斗争。有些地方和部门,党风不正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纠正不正之风还有阻力。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殷切希望我们把党风搞好,我们决不能辜负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希望和要求。
当前党内不正之风最突出的,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最不满的是哪一些?主要有:一是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至今还有少数人怀疑、抵制或阳奉阴违。有些地方对平反冤假错案顶着不办,干部政策不落实;党员干部的功过、是非、奖惩不够分明,甚至有些地区和部门以派性代替党性,使好人受压,坏人当权。二是经济调整中,某些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着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和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本位主义。有些人不关心生产和职工的生活,甚至弄虚作假、损公肥私、投机倒把、行贿受贿,造成了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和浪费。三是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忘记了革命战争年代艰苦奋斗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丢掉了为实现革命理想的实干精神。对当前的工作,他们不是以主人翁的态度勇于负责,发愤图强,为党分忧,而是以“旁观者”的态度,推卸责任,委过于人,甚至私字当头,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贪图享受,为自己和家属亲友谋私利。有些人用公款请客送礼,不择手段营造个人私宅;有的在对外活动中违犯外事纪律,索礼受贿,损害党和国家的声誉。四是有的人犯了错误不仅不检讨,反而利用权势对那些批评和揭发他的错误的人进行诬陷和打击报复。以上不正之风,在不同的地方和部门,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陈云同志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不仅对于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我们党执政三十多年来的历史经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都说明党风不正,就会严重影响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腐蚀党的肌体,破坏党的威信,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妨碍党团结和领导人民群众同心同德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听其发展下去,就有可能使我们党完全脱离群众。因此,能不能纠正不正之风、切实把党风搞好,这确实是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问题。我们必须下决心,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切实把党风搞好。
现在不少同志都感到,纠正不正之风的阻力不小。从前一段贯彻《准则》的情况来看,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些地方和部门,到现在还没有按照十一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调整好领导班子。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的那“三种人”,即“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有一些还在台上作威作福,发号施令,为所欲为。他们搞的还是林彪、江青一伙鼓吹的“有权就有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那一套。怎么能指望和依靠这样的人去贯彻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呢?!解决这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的问题,是贯彻《准则》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不应迟疑不决。纪检部门如果发现各级领导班子中有“三种人”,就应该及时向同级党委反映,建议加以调整;必要时还应该向上级纪委反映,通过有关部门求得解决。第二,有些地方和部门,左倾错误的影响和林彪、“四人帮”的流毒还没有肃清。有极少数人中毒很深,对搞不正之风,习以为常,把《准则》当耳边风,心目中根本没有党纪国法。再加上派性作祟,干坏事有人支持,出了问题有人包庇,于是他们有恃无恐,我行我素。第三,少数干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包括中下层领导干部),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比较严重,心目中没有革命利益和群众利益,利用党和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把自己和自己的家属子女看成可以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他们为了维护特权,拿党的原则作交易,官官相护,徇私说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敢于揭发他们问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他们虽然人数极少,但由于处于领导地位,影响很坏。这些阻力并不是轻易能够克服的。
当前纠正不正之风,既要对困难和阻力有清醒的估计,又要看到搞好党风有许多有利的条件。党中央对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心很大。绝大多数干部和党员都希望把我们党建设好,其中还涌现了一批敢于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的好同志。广大人民群众是积极支持我们端正党风的。因此,我们对于搞好党风有充分的信心。
纠正不正之风是一场严肃的斗争,我们既要坚定不移,敢于斗争,一抓到底,又要善于斗争,谨慎、稳妥,注意政策,讲究方法和效果。
一、党委要重视,领导干部要重视。党中央批转中央纪委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纪要的批语中指出:“纠正不正之风,是当前全党的一个重要任务。”又说,“从领导做起,层层带头,一级抓一级,是贯彻《准则》,纠正不正之风的关键。”领导带头,一直抓到底,这个问题就好办。各级党委要支持纪委的工作,把党风搞好,把党的纪律搞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组织性、纪律性。首先要大力宣传陈云同志所指出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风问题,切实联系实际、普遍深入地进行《准则》的宣传教育。宣传不能光靠报纸,领导干部、纪检干部要出面作报告,写文章,深入细致地做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树正气,压邪气。
三、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搞不正之风,有思想作风方面的原因,也有些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或不合理。因此,对不合理的制度要抓紧修改,没有制度的要建立必要的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四、严肃党纪,赏罚严明。对于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准则》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表扬,树立榜样。对于在《准则》发表以后,还明知故犯,屡教不改,公然违反《准则》,继续大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现在有些搞不正之风的人,对于做检讨是不大在乎的,但他们也有三怕:一怕公开登报;二怕经济退赔;三怕降职丢官没了权。针对这“三怕”,我们对搞不正之风在群众中已经造成很坏影响的人,就是要选择若干典型,公开登报批评,把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以挽回影响。凡是在经济上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或造成了损失的,一定要他们退赔,不能让他们“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给以应得的党纪处分;已经提升的要坚决拉下来。对那些利用职权,纵容、包庇、支持搞不正之风的人,以及阻挠、抗拒检查的人,也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揭发、检举不正之风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的,更要从严处理。党员搞不正之风触犯了刑法的,应由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五、对于不正之风的检查处理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我们一定要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调查事实,应听多方面的意见,听正面的意见,也要听反面的意见;原告、被告的意见都要听,还要听第三者的意见;不能靠道听途说,不能听一面之词,或者断章取义。对人的处理一定要慎重,留有余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也允许别人为他辩护。
贯彻《准则》,纠正不正之风,是全党的任务。纪检部门对做好这项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级纪委对党委分配的任务要想一切办法把它做好。纪检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把工作做好。在困难和阻力面前,要坚持原则,刚正不阿,铁面无私,把个人得失置之度外,理直气壮、坚韧不拔地抓下去;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能怕这怕那,畏首畏尾。这里特别要强调一条,纪检部门和做纪检工作的同志,首先要严格遵守《准则》,身体力行,不搞不正之风。而且要为贯彻《准则》,端正党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尽到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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