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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 认真端正党风 中共黄梅县委进行党风党纪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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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3
第3版()
专栏:

学习贯彻《准则》 认真端正党风
中共黄梅县委进行党风党纪检查
本报讯 去年冬天,中共湖北省黄梅县委对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党风党纪检查,认真检查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贯彻落实的情况,检查中纪委发出的关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的一系列通知、通告和通报的贯彻情况,表扬先进,处理违纪问题,推动了全县党风的改进。
黄梅县委在进行党风党纪检查的过程中,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准则》,找差距,订措施;一方面发动广大群众揭发党员干部中违反《准则》的问题。县委通报表扬了在贯彻执行《准则》中表现突出的七个先进单位和九名模范党员,同时严肃处理了几名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干部。
对这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县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今年开春,县委作出了《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关于进一步贯彻〈准则〉,改进党的作风》的两个决定,由全县干部和群众监督执行。县委坚决停建了县委办公大楼,从地方财政拨款十多万元给公社、管理区修建住房。为了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县委决定由县委党校重点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目前已培训了三百多人。县委千方百计精简会议,压缩开支,今年初召开的劳模大会,打破了惯例,代表不发纪念册、劳模不另发奖金、奖品,一共节约开支一万三千多元。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机关明确规定了每个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奖惩办法。现在,县委、县政府大院的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县委还重点抓了两个违反党纪的典型进行严肃处理。一个是县直某局1979年底,以发奖金为名,私分公款5,700元,截留国家财政收入14,793元,扩大报销费用1,947元,同时私招乱雇工人,将1978年清退回农村的临时工、合同工重新安排了工作。县委将这个问题通报全县,目前,对违反政策安排的四名临时工、合同工,已清退了两名回农村,其余两名将在今年6月底前清退;私分的公款决定于今年内全部退清。其他问题,待查清后进一步处理。另一个是去年11月,有个公社党委的五名主要负责人在县城建私房,长期不上班,有的还利用职权强行砍伐集体林场的树木,群众意见很大。县委责成这个公社党委作出检查,建房立即停工,占用的集体木材全部退赔。县委对这两个问题的处理,对全县震动很大。不少公社、镇党委都作出了贯彻《准则》,抵制不正之风的决定。 王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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