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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广科研成果为经济发展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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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4
第3版()
专栏:

积极推广科研成果为经济发展服务
武衡
加强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是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法。当前的问题是,对国民经济影响比较大的成果推广较差,许多新材料、新仪器研制成功了,没有工厂接产。在国民经济调整中,为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好,要进行研究和试制的技术论证和成果鉴定,把对国民经济影响大的成果的推广列入经济计划,国家拨一定资金推广量大面广的科研成果,企业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应大部分用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一般新技术实行有偿转让,制定有利于采用新技术的政策。
加强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是依靠科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法。全国科学大会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方各部门对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日益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成绩。目前,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和部门建立了科技成果的管理机构。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以来,已有22个省、市、自治区,13个部委,奖励重大科研成果13,300项,还有174项得到国家发明奖。这些受奖项目,特别是一些投资少,容易掌握,见效快的项目,很多已用于生产。例如,上海市1978年至1980年上半年,共取得科研成果1,278项,推广应用的占66%;北京市1978年至1980年共奖励重大科技成果901项,推广应用了85%;1979年江苏省奖励科研成果253项,推广应用的占83%;辽宁、四川等省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也比较好。这些都是以往少见的好成绩。
取得以上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领导重视。山西、浙江等省在人民政府领导下,组成以副省长为首的由各有关委、局领导同志参加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的问题,把科研、生产、设计、基本建设衔接起来。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交流、评审、奖励工作,也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科研成果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符合生产建设实际的需要,是科研成果迅速推广的又一个原因。一些研究单位的研究试制工作有的放矢,充分考虑推广应用的可能和条件。有的科研项目在选题时就安排了设备配套、原材料供应和接产单位,得到的成果也就能很快发挥经济效益。
此外,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发挥优势,保护竞争的推动下,克服“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试行科技成果的有偿转让,调动了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某些生产任务不足,濒临倒闭的企业,由于采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从吃不饱变为吃不了,从亏损变为盈利,从没有出路到兴旺发达,提高了工矿企业领导人运用科学技术力量的自觉性,使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获得了内在的动力。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科研成果的应用还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大大落后于生产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现在应用推广的成果大部分是地方或企业自选的小技术,而那些投资大、费时多、难度高、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项目,推广得比较差;许多新材料研究成功了,不能批量生产。许多仪器试制成功了,没有工厂接产,仍然需要进口;即使已经应用的成果,也有一个扩大使用范围的问题。
影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科研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互不衔接,科研计划不重视经济效果,经济计划不包括科技内容,使不少已完成的重大科研成果无法推广应用。如东北工学院与沈阳轧钢厂合作研究成功的三辊楔横轧机,可轧制货车D轴,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每年需要二、三十万根,只需投资几千万元,即可大量生产,满足国内需要和部分出口。但是由于未列入经济计划,资金无着,不能投产。国内需要的货车D轴仍不得不继续进口。又如,我国引进合成氨、化纤成套设备专用的石油产品,研究试制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如果投产,每年可节约外汇三千多万美元。但由于经济计划中没有安排,只得搁置不用。
第二,选题不适当,研究不过关,或技术不配套,不能推广应用。如杀玉米螟的新农药,白僵菌的研究,由于技术没有过关,冒然安排中间试验,最后不得不中途下马。某厂研制悬挂五铧犁,鉴定不严格,错误地作出了“定型成批生产”的决定,生产1,000台全部报废。
第三,科研成果无偿使用,妨碍了科研单位和企业创造新技术的积极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科研成果属全民所有,任何单位创造的科学技术成果,都有义务提供其他单位使用,以增加社会财富,为人民服务。但是任何科研成果的取得都付出了辛勤劳动,花费了相当投资,把技术转让出去,还要花费一定的劳力和资金,如提供图纸、设计,提供劳务等。如果得不到任何报酬,势必影响创造和推广成果的积极性。转让和接受单位之间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的单位往往不认真传授,接受单位也不加珍惜、不认真学习,这样推广技术就难免出差错或甚至失败。
第四,价格、税收等政策不合理。某些产品采用新技术后成本降低了,却不能降价,不利于扩大销售量。某些产品采用新技术后质量高了,因需要增加工序,成本高了,尽管用户愿意多花点钱购买高档产品,却不许加价,工厂企业就不愿意采用新技术。
在当前的国民经济调整中,主要应依靠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进行技术改造,挖潜,降低消耗,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来发展生产。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技术水平差别很大。如果能把先进地区、先进企业的技术推广到后进地区和企业,并把国内目前已有的许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加以推广应用,花钱少,收益多,将使国民经济的产值和财政收入较大幅度的增长。为此,当前急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认真进行研究和试制的技术论证和成果鉴定。对研究课题要进行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可行性的论证。研究试制工作要有详细的记录数据和研究试验报告。科研成果要进行严格的鉴定,在应用推广前要做好配套工作,在应用过程中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提高,使应用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更加完善,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要树立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科研单位和有关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二,对于那些投资较大,对国民经济影响也较大的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应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必要的基本建设和原材料供应。
第三,对那些量大面广的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国家应拨给一定的资金。推广一项科研成果所需的资金往往比研究创造这项成果所花的资金要大得多。因此必须有相应的投资予以保证。特别是象农业、医药卫生、环境保护等科研成果,必须由国家拨款才能推广应用。
第四,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经费,应大部分用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如果说过去我们把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扩大生产能力的话,今后应主要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进行扩大试验和中间试验;用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第五,对于一般的生产新技术,可以实行技术有偿转让。这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指导下,使科技成果得到迅速应用和推广,促进技术、经济发展的一种好方法。特别是对那些投资少、掌握易、见效快、利润大的成果很有成效。技术转让的双方可以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兼顾国家、单位(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
当然,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允许技术垄断的。如果有的产品只需要少数几家生产就可以满足全国的需要,却有过多的企业要求接产,国家可以进行行政干预,杜绝重复设厂造成浪费。在转让技术成果的估价上,不许漫天要价,不许任意撕毁合同,应由政府制定适当的法令条例,保障各方的正当权益。为使科技和生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还可以组织各种不同形式的科研生产联合体。
第六,制定有利于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品的价格、财政、税收政策。企业由于采用科技成果而增加的利润应该在一定时期内留给企业一部分,由于采用新技术而节约的原材料,应给予奖励;对新产品应实行减税、免税,在价格方面应采取灵活的做法,以利推销和扩大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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