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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违背中美建交公报基本原则 米斯说美国将全面执行《与台湾关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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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4
第6版()
专栏:

公然违背中美建交公报基本原则
米斯说美国将全面执行《与台湾关系法》
新华社华盛顿5月12日电 美国总统顾问埃德温·米斯今天下午在外国记者中心宣称,美国将全面执行《与台湾关系法》的条款,包括美国将在它的政府机关接待台湾在美机构的“官方来访者”和向台湾出售武器。米斯这一违背中美两国建交公报基本原则的讲话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的严重关切。
在记者招待会上,一位台湾记者蓄意发问,里根政府是否将履行里根在竞选总统期间所作的下述诺言:美国政府机关将接待台湾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官员”。米斯回答说,“关于台湾,回答是肯定的。总统在竞选期间说过,他将全面执行《与台湾关系法》的条款。在《与台湾关系法》允许的范围内,他打算在包括你所提及的官方来访者的各个方面照办。”
另一位台湾记者又援引《与台湾关系法》中关于美国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的条款要求米斯就里根政府对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表态。米斯回答说,“目前,我们还没有就《与台湾关系法》的这一特定部分或有关这一部分的落实作过任何宣布。我们对此负有义务。我们对此象对《与台湾关系法》的其他部分一样负有义务。但是,在我们准备作出某些具体的宣布之前,我不会就也许正在制订的内部计划进行推测或发表言论。”
如果说“负有义务”,那么美国政府对执行中美两国建交联合公报是负有明确义务的。这点,美新政府也已重申。而该公报明确申明,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但米斯却表示美国政府机关将接待台湾在美机构的“官方来访者”。更为严重的是,他还说美对《与台湾关系法》有关出售武器的部分“负有义务”。这是违背中美建交公报基本原则的。
中美建交联合公报是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基础,而美国《与台湾关系法》在一系列问题上违背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的原则和美国应当承担的庄严责任。中国方面一再指出,中国坚决反对美国以《与台湾关系法》来破坏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和损害中美关系的发展。台湾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十亿中国人民感情的重大问题。美国政府如何行动,尚待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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