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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领导干部不正之风的体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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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5
第3版()
专栏:在纪检战线上

纠正领导干部不正之风的体会
中共舒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们在上级党委支持下,经省、地纪委派员协助,检查处理了三位县委副书记和一办、六局的八名领导干部(主任一人,局长五人,副局长二人)利用职权,动用公款九万多元,为个人、子女修建和兴建住宅问题的案件。通过严肃处理,在广大干群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们说,正人先要正己,执行《准则》要从领导做起,执行纪律也要从领导做起,要一级一级坚持下去,不正之风能纠正,我们的党确实大有希望。
这批案件,所以能比较顺利的查清,而又得到了比较快的处理,我们感受最深的有以下几点:
从领导干部抓起,是维护《准则》,纠正不正之风的关键。去年,在我县直属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中,刮起了一股动用公款、为个人修建单门独院住宅的歪风。我们想检查处理,但鉴于涉及面大、对象不是一般干部,一直下不了决心。直到8月份,当我们听到县委三位副书记动用三千多元公款为自己修建院墙的反映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心非管不可。我们决定先查三位副书记的问题,只要他们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人的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从而这股不正之风才能有效地刹住。于是,我们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人指出,三位副书记建院墙是错误的,要其立即检查纠正。但得到的回答,不是说“这是小事”,就是冷眼相待。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停止还是继续查下去,在纪委内部反复讨论,认为这一炮打不响,纠正不正之风就不可能打开局面,既然决心下了就要坚持下去。我们一面向县委继续建议,一面向上级纪委反映情况。11月,省、地纪委派人前来,才打破了几个月的僵持局面。我们对三位副书记的问题查了之后,紧接着调查了八名局级干部的建房问题。对于我们这样先上层后下层的做法,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坚持原则,顶住压力,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由于被检查者都是县和局、办的领导干部,有为他们说情辩护的,有对我们冷嘲热讽,甚至公开指责的。压力来自四面八方,连自己的家属也说我们是“不留后路”、“将来不会有好下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每找一个人,核实一件材料,特别是通知停止修建工程、不准搬进新房的时候,遇到的阻力更大。如县知青办主任吴长巨同志,动用两万元公款为个人兴建住宅,其他有关人员还以种种理由为他辩护,有的领导人出来为他承担责任,企图不了了之。县委明确决定,不准搬进新房,而有的领导人却以其他借口通知他搬入新房。由于某些领导人的支持,吴长巨有恃无恐,我行我素,不但不检讨错误,反而指责我们是
“报复、整他”,甚至在暗中搞反调查。
面对这种阻力,我们曾出现过泄气思想,但一想到自己的职责,想到这是维护党风党纪的大问题,便振作了精神,坚持原则不让步,顶住“说情风”;一定搞个水落石出。同时耐心做思想工作,宣传《准则》和端正党风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对有关当事人多次找他们谈话,一面指出其错误,一面当面核对事实,使得大多数犯错误的同志都口服心服。
取得上级党委、纪委的支持,才能促使问题得到正确解决。我们检查处理这批案件过程中,在三个关键时刻,都得到了上级党委和省、地纪委的支持和协助。首先,是在我们准备检查但又无法进行的情况下,省、地纪委及时派人来指导,使我们由被动变主动,很快打开了局面。其次,在事实基本查清,材料同本人见面时,有的抓住枝节问题同我们纠缠,有的把责任推向上级,有的节外生枝给我们施加压力。这时,省、地纪委又派人支持我们,从而使材料很快落实下来。再次,在如何处理上,虽然县委定了原则,但在具体落实时就又下不了决心。这时,地委领导同志给县委打了电话,省、地纪委领导同志带来了中纪委和省委的指示,指导我们开展工作,促使县委比较快地作了处理决定。
以上的经过说明,在检查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特别是同级党委主要领导人的案件时,没有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支持,是很难查清案件,及时得到正确、妥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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