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作出十六条规定 社队企业要进行认真的调整和整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6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作出十六条规定
社队企业要进行认真的调整和整顿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5月4日作出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十六条规定。
规定充分肯定了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农村经济综合发展的方向。
规定针对当前社队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着盲目性,对发挥经济效益和充分利用资源注意不够;在利润使用上生产队和社员直接得到的经济利益偏少;还有不少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不正之风比较严重等问题,指出:社队企业必须贯彻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进一步调整的方针,从宏观经济的要求出发,根据社队企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整和整顿。既要坚决服从全局进行调整,又要尊重社队的自主权,必须采取慎重步骤,做好调查研究,分别情况,发挥它的积极作用,限制消极因素,发展短线,压缩长线,使其健康地发展。调整中要发挥财政、信贷、税收、物价的监督和调节作用。
(《国务院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全文见第四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