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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这件新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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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16
第2版()
专栏:农村漫谈

办好这件新事尹石
自留地、自留山、自留畜,都是有别于集体经营的个体经营,是集体生产的必要补充。如今,农村中又出现一件新事——自留人,即一些半劳力和辅助劳力,除农忙季节外,可以不出集体工,专心从事家庭副业和自留地的经营。这是政策放宽后又一个可喜的现象。
说这可喜,喜在农村政策越发合情合理了,农村经济生活越发活了。近两年多来,在一些责任制搞得好的农村里,流行着这样的话:“活没有少干,粮没有少打,集没有少赶,戏没有少看”。这几句话的意思是,由于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等责任制,农民安排生产和生活,有了自主权,可以灵活支配时间了,心情舒畅了,效率也大为提高了。要是在过去,一年三百六十天,不管活多活少、人多人少,农民都必须出集体工,甚至连春节那几天,也常被“革命化”化掉了。至于自留地的生产,只能靠起早贪黑、歇肩过晌去忙乎。于是,就产生了“自留地上打冲锋,集体地里“磨洋工”的现象。“磨洋工”不好,为什么“磨洋工”呢?这要作具体分析,认识要合乎实情。
本来,既然有自留地、自留山、自留畜,社员就得有经营的时间;如果光靠工余时间,人口多的社员户还好说,缺劳力的户就兼顾不过来。特别是在过去那种干多干少一个样、挣多挣少无保证的情况下,家庭副业和自留地生产成了社员收入的可靠来源,又怎能避免“打冲锋”与“磨洋工”的矛盾现象呢?其实,自留地、自留山、自留畜和家庭副业,是忽略和歧视不得的。现在,国家收购的家畜家禽,大部分来自个体经营,不少社队尤其是困难队,社员的家庭收入已超过了集体分配所得。
我们不能捆住社员的手脚,不能不给社员进行个体经营活动的时间,不然农村经济就活跃不起来。现在,政策规定可以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有的地方提倡发展家庭养殖业的专业户、专业工;还允许个别社员除农忙外,不出集体工,可作自留人。这不仅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且为农村实行责任制后多余的劳力开放了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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