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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准则》办事 不搞“一言堂” 朔县县委坚持集体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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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20
第3版()
专栏:

严格按《准则》办事 不搞“一言堂”
朔县县委坚持集体领导
本报讯 中共山西省朔县县委严格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办事,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发挥了每个常委的积极性,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
朔县县委能够实行集体领导,关键是县委书记不搞“一言堂”。凡是涉及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和本县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以及干部的提拔等重大事情,县委书记王建功不搞“书记说了算”的家长制。去年底,常委会在研究今年实行哪种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个问题时,王建功同志心里有了一个道道,打算全县只推行“专业承包,联产到劳”这一种责任制形式。但是,在常委会上,他没有轻易表态,而是让其他常委充分发表意见。在发言中,不少同志不仅提到“专业承包,联产到劳”这种形式,而且还提出在干部管理经验较丰富和威信较高的一些生产队,可以实行“小段包工,定额管理”;在一些长期落后的穷队,可实行“包产到户”或大包干形式,并举了南辛寨大队去年搞“包产到劳,全奖全赔”,粮食产量从1979年的七万斤增加到三十五万多斤的事例,说明在生产条件复杂、物质基础悬殊较大的地区,确定农业生产责任制要因地制宜,切不可搞“一刀切”。他同意了其他常委的意见。王建功同志还坚持做到,谁的意见正确就听谁的。去年11月,县委决定从机关按比例抽一部分干部到农村搞调查研究。在抽人比例上,王建功提出,行政单位抽50%,企事业单位抽30%。对于他的决定,县革委主任和分管文教的常委、副主任等同志提出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工业、文教的干部下乡,不仅要影响部门工作,而且因对农村工作是外行,发挥不了作用,还会“瞎指挥”;应该让他们到工厂、学校调查研究,帮助工作。王建功同志否定了自己的意见,同意了这个建议。
党委领导是集体的,各项工作则是具体的。为了扭转“不论大事小事,都要请示书记”的情况,和为了调动每个常委的积极性,把各项工作做好。朔县县委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在常委内部实行了分工负责制,12名常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人的善长,分别专管或兼管一、两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分管财贸工作的一名常委,为了把工作做好,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了解市场情况,研究解决供求矛盾。当他发现市场供应满足不了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时,就积极帮助粮食、商业、供销等部门出主意、想办法,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跨行业经营,增设服务网点,扩大了购销业务。商业、供销部门计划外购进针织、百货、副食等畅销商品一千多种,总值达550万元。粮食部门调进和收购落市议价小麦、面粉、大米、玉米等各种粮食12,482斤,食油6万斤。从而活跃了市场,搞活了经济。去年全县财政收入比1979年增长了18.78%,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分管工业的两名常委,深入工矿企业调查研究,帮助各厂矿整顿挖潜,生产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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