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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内进行选举时,为什么对超过应选名额的选票全票作废,而对少于应选人名额的选票,仍然有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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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20
第3版()
专栏:党的知识问答

在党内进行选举时,为什么对超过应选名额的选票全票作废,而对少于应选人名额的选票,仍然有效?
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应选人是有一定名额的。选举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名额投票。如果规定的应选名额是二十人,那么选举人在选票上最多只能给二十个人投票,如果超过了,那就是超过了选举人的权利。对这样的选票,在计算票数时,无法确定哪一个人或哪几个人是超过应选名额的被选人,所以只能全票作废。但对被选人少于原定名额的选票,则应视为有效,因为选举人有弃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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