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原长治邮政局长张文秀私设刑庭逼死王惠春 长治县人民法院应迅速调查处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09
第3版()
专栏:

  原长治邮政局长张文秀私设刑庭逼死王惠春
长治县人民法院应迅速调查处理编辑同志:
山西长治邮政局职员王惠春同志(共产党员),因被诬偷款在今年五月十七日跳井自杀了。这一件事的造成,该局局长张文秀同志应负最大责任。惠春同志在工作上很努力,私生活亦极朴素,太行邮报曾经表扬过她。这件事情的发生,不但使她的丈夫唐树清同志(路城微子镇邮局局长)感到不满,知道这件事情的同志们也都代为不平。
事实的经过是这样的:五月一日早餐后,该局管款员樊汉章因事去荫城,把锁款柜钥匙交给惠春代管,并要惠春开柜富面点款(邮务主任任瑞文也曾这样说)。可是她当时因忙于自己的工作,无暇顾及,就这样疏忽过去了。
二日午前十时许,外面来一张一百万元汇票要兑款。惠春正忙于收信,就叫兑款人去会计室兑款(由会计室直接兑款的方式,在长治邮局是经常采用的)。一会,又来了一张五十万元的兑票。惠春仍很忙,又叫兑款人去会计室直接取款。但会计室已无款了。兑款人乃回到惠春处。当惠春把款柜开开时,九十八万元固定基金已不翼而飞了(二万元汇票仍在里边)。惠春当即把存款遗失的情形,报告张局长。因白天忙于工作,晚间才开会追查丢款的原因。张局长说:“凡本局同志谁也可以怀疑谁,监视谁。”经过一番追问和威胁后,曾怀疑偷款人是任瑞文和樊汉章,但他们始终没承认。于是把疑心转移到惠春身上。理由是:(一)在斗争任、樊二人时,她丝毫不感到慌乱(这不能成为理由——编者)。(二)为什么她接汉章的钥匙时不当面开柜点款。(三)为什么把取款的两张汇票都推到会计室去。同时该局叫职工李金锁找算命先生算了一卦,据说钱是女性拿的(毫无道理——编者),而张局长由此好像得到了具体的铁证,主张集中力量逼供惠春。五月八日发薪时,别人薪金照发,独把惠春的薪金克扣了。并于九日勒令惠春停职,要她反省承认。每次斗争惠春时,都由张局长亲自掌握会场,且会同李金锁、郝正纲、霍长生、任住义等私设刑庭,数次用绳索捆绑,毒打惠春同志(他们虽不承认打她,但死者遍身伤痕,并经长治市人民法院检查,可以明证)。李金锁在与惠春个别谈话时说:“问题已经闹清楚,你承认是这样、不承认也是这样。”她就被迫承认了(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应该因被迫而承认自己不应当承认的事情。王惠春同志在这一点上面,斗争性是不够的——编者)。张局长即进一步迫令她交出“盗款”。她无奈只得说款已在炉灶上烧了。但炊事员说:“这几天夜晚封火,每天早晨并未发现动火或烧款的痕迹。”张局长乃认为她故意伪造事实,强逼她交款。她只得说:“钱我自己花了八万元,交给我侄儿文全五十万,其余四十万埋在外面灰堆里。”因此派人在灰堆里到处寻找,结果分文也没找着。五月十四日张局长派岳会计到路城兵工厂文全处,先骗他说:“你姑姑有事需款,请您代借五十万元。”文全说:“我姑姑有什么要事需款?可请她说明,但我仅可借到三十万元。”岳会计无法,就空手回来。十五日张局长又迫令惠春和他自己同去文全处,惠春说:“我一个人去,否则我不去,因为我确实没交给他款呀!”张局长乃大发雷霆,痛骂惠春,非要同去不可。当张局长和文全见面时,就直接说惠春把款交给文全了。文全很惊讶地门:“什么款?几时交给我的,我姑姑又几时和我见面的?”张局长要文全一同回长治,晚上就在邮局楼上开会斗争文全,文全坚不承认,就把文全交给公安局扣押起来(公安局未搞清犯罪的事实,不能扣人——编者)。当晚,唐树清同志也在长治,但没参加会。张局长对树清说:“事情已经明白了,惠春担负四十八万,文全担负五十万,回去不要给惠春多说话。”五月十七日惠春即跳井自尽了。事后发现惠春留给树清和张局长遗书两封,说明她的冤屈,恳请张局长要把事情真象弄清楚。并向党支部书记(即张局长)检讨自己自杀的原因。
编者同志:这件事一直到现在,始终没有弄清楚。张局长已经调往太原了。长治市人民法院也没作出适当处理办法,文全被押五十余日,现在已放出来了。我们抗议以不了了之的办法处理这件事。请您千万把这不幸事件在人民园地栏登出来,以便追究责任。
山西路城读者 季建勋
编者按:根据山西长治工矿区党委会的调查答复,惠春同志偷款嫌疑是不大的,而原长治邮政局长张文秀,竟私设刑庭,暴力逼供,造成人命案件,这是目无法纪的犯罪行为。希望长治县人民法院迅速予以调查处理,并给犯罪人以应得的法律处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