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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发展繁荣的伟大转折——在纪念《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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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24
第2版()
专栏:

西藏民族发展繁荣的伟大转折
——在纪念《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西藏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我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藏族人民同全国其他各族人民一起共同开拓了我国的辽阔疆土,促进了经济发展,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为我们伟大祖国的缔造和发展尽到了自己光荣的责任。但是,解放前,由于封建农奴制度的严重束缚,由于旧中国统治阶级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反动政策,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和挑拨离间,西藏地区长期处于极端贫穷落后的状况,西藏人民过着极为苦难的生活,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藏汉民族的关系以及西藏内部的关系,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政策的指引下,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基础上,实现了民族大团结。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为了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解放西藏广大人民,从西藏的历史、民族、宗教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重大决策,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挫败了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阻挠和破坏,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羁绊,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中来,享受到民族平等和区域自治权利。这是西藏人民多年来所殷切盼望的。它是我们西藏民族由衰败走向兴旺,由落后走向进步,由分裂走向团结,由黑暗走向光明的重要转折。它对于改善民族的关系,维护祖国的统一,加强西藏内部的团结,促进西藏人民的兴旺和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三十多年来,西藏的革命和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党中央和毛主席、周总理十分重视西藏工作,极为关怀西藏人民,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和西藏的实际情况,对西藏工作做了很多重要指示,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正是在这些方针政策的指引下,经过西藏广大干部群众和驻藏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的艰苦奋斗,西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推翻了万恶的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西藏人民获得了翻身解放,成了社会的主人。工业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各项建设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得到了相应改善,藏族人口有了较快的增长。每一个尊重事实的人都会承认,三十年来西藏的发展进步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历史时期。另一方面,西藏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道路也不是平坦的。大家知道,在1959年曾经发生了令人痛心的叛乱事件,使广大藏族人民遭受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平叛改革后,西藏的工作曾一度受到左倾思想的干扰,特别是林彪、“四人帮”十年浩劫期间,党在西藏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使西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样也蒙受了巨大的灾难。它严重地损害了党群关系、军民关系、汉藏关系。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去年中央根据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专门研究了西藏工作,批转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胡耀邦、万里等同志还亲赴西藏考察并作了重要的讲话。从此西藏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中央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西藏的方针政策和奋斗目标,完全符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充分反映了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和根本利益,对于彻底肃清极左影响,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加速改变西藏的贫穷落后面貌,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受到西藏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呼和坚决拥护。一年来西藏贯彻执行中央指示,取得了较大成绩,西藏局面已大为好转。西藏人民一致认为,党中央的指示是西藏人民治穷致富,建设繁荣、富强的新西藏的金钥匙。
在纪念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30周年的时候,回顾30年来西藏革命和建设发展的历程,我们体会到“十七条协议”中所体现的几条原则,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是“十七条协议”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今天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最重要的前提。三十年来西藏的一切成就是在党中央、毛主席英明领导下取得的,也是同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汉族人民的大力帮助分不开的。实践已经证明,只有在祖国大家庭中,在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的基础上,亲密团结,互相帮助,我国各个民族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得到解放和自由,走向繁荣和幸福。
第二,充分照顾西藏的特点,一切从西藏的实际出发,这是“十七条协议”所体现的一条原则,也是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我们应该按照这个原则,认真总结三十年的经验和教训,特别要吸取极左对我们工作所造成的惨痛教训,深刻领会党中央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真正解放思想,坚决肃清“左”的流毒和影响,同时也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其它的错误倾向,使中央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
第三,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充分尊重西藏人民的自治权利,使西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这是“十七条协议”中所体现的又一原则,也是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一项基本政策。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只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才能真正有各民族大团结,各民族才能在祖国大家庭中和睦相处。因此,西藏地区也同其他自治区一样需要有充分的自主权,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学会用自己的腿走路。同时还要大力培养本民族干部,他们要密切联系广大群众,忠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各族干部和人民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一致为建设新西藏共同努力。
第四,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是党的一贯政策,也是“十七条协议”的一个基本原则。要正确理解和坚决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信教群众的正当权利。信教群众要把爱宗教与爱祖国、爱党、爱社会主义自觉地统一起来。
我们藏族人民勤劳、朴实、智慧、勇敢、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藏族人民在历史上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曾起过重要作用。我坚信,西藏的各族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决不会辜负党和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一定能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沿着党的方针政策指引的方向,在“十七条协议”所开辟的道路上,昂首阔步,继续前进,为西藏的发展进步,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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