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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要杜绝“人情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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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25
第3版()
专栏:来信

林区要杜绝“人情材”
目前,在东北、内蒙古林区流行着一种所谓“人情材”的不正之风。应当引起有关地方党委和主管业务部门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木材是林业企业的主要产品,也是目前国家短缺的重要物资。林业企业生产木材,离不开工业、农业、铁路、交通、商业、粮食、财政、金融、政法、文教、卫生等各行各业的支援。本来,这种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自觉地相互支援和协作,正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优越性的生动体现。可是,在目前木材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林区多年形成的“人情材”歪风至今还没有完全杜绝。这种歪风的突出表现是,有些林业企业所在地的各行各业,为了满足本单位的需要,竟不顾国家对木材的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政策,而就近伸手向当地林业企业索取国家计划外的木材,破坏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森林采伐计划和木材分配计划。有些林业企业也置国家利益于脑后,而一再迁就这些特殊需材单位。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的是主管业务部门在分配木材供应指标时,往往不考虑或很少考虑这些单位的实际需要,而有意压低他们的分配指标,促使他们向当地林业企业索取或购买计划外的木材。当然,从一个单位来看,需要的木材数量是有限的,少则几立方米、几十立方米,多则几百立方米,但几十个单位加起来就是几千立方米,数量就相当惊人了。这样继续下去,不仅破坏国家统一的木材生产、分配计划,助长计划外采伐,更重要的是容易腐蚀干部,搞乱社会风气。
为了有效制止林区计划外采伐,杜绝“人情材”,建议:一、各级计划、物资和主管业务部门,在审批林区各需材单位的用材计划时,应和城市的需材单位一样,一视同仁,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不要因为他们在林区就有意少给他们应分配的指标。二、林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纪律检查部门,都把这个问题列入工作日程,当做一件大事,认真抓一抓。三、林区各行业和林业企业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准则》,坚决克服和纠正这种不正之风。四、号召林区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发扬主人翁的责任感,随时随地同不正之风作坚持不懈的斗争。
杨 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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