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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西省营八道壕煤矿 发生淹毙工人责任事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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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0
第2版()
专栏:

  辽西省营八道壕煤矿
发生淹毙工人责任事故
设计错误和官僚主义作风是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东北人民监委会已予有关人员以处分。
【沈阳讯】东北日报消息:辽西省营八道壕煤矿在三月二十七日发生透水事故,淹死工人二十五名,造成东北解放后最严重的一次煤矿事故。死难者家属已迅予抚恤。对此次事故应负责之人员,东北人民监察委员会已分别给以应得处分,并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
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劳动部及东北总工会协同有关方面的几次调查,证明这次事故完全是由于该矿领导上对工作缺乏严肃认真的责任心所造成。该矿是辽西省营唯一的大矿,开采于一九一九年,“八一五”后曾两度停工,旧有巷道坍塌颇多,其中积有二百万至四百万立方米的水。一九四八年开凿新坑,分主坑次坑两个坑道,一九四九年七月已掘进一百七十余米,主坑于同年十月开始动工。事故的发生,首先是由于八道壕煤矿的行政领导与技术人员对于开凿新坑的作业设计,不是采取老老实实的态度,而是自己不懂科学技术,却硬要装懂,因而产生了如下的错误:第一、设计缺乏正确根据,把既不准确又残缺不全的试锥图当成可靠的材料,不再做进一步调查和校正。第二、在二百万至四百万立方米积水的水平线下掘进,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危险。第三、按原设计,坑道应一直在岩石中掘进;但在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主坑见煤,三月二十五日又发现岩石断层,说明原设计有错误。这时即应重新考察地层,审查原设计方案,但他们却依然按照原计划进行。
从这次事故中,也暴露了该矿行政领导上的严重官僚主义。该矿领导思想上一直存在着“生产”与“保安”对立的观念,许多干部认为“开煤矿那能不死人?现在比伪满时好得多了。”有一次支柱木工发现有冒顶危险,提出不能作业的建议,矿长就把提意见的工人开除了。在新坑作业过程中,曾有些老工人议论:“迟早要灌耗子洞”,纷纷离开。坑长对此不但不加警觉,反而认为“老工人挑皮,让他们到别处去;用新工人好办事,他们听话。”三月二十五日坑中发现断层,矿长竟然完全不知道。发生事故的当天上午,坑内水已不断增多,工人耿荣数次报告情况,党的总支书记和坑长等人只顾开会,竟不亲自或派人去检查,因而不能采取紧急措施,致使二十五名工人不幸牺牲。(编者按:此种恶劣的领导作风实质上和官僚资本管理企业没有区分,完全没有考虑到工人的生命安全。)
辽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对这一事故也应负一定的责任。该厅在批准该项错误的作业设计之前,未能详细审查,亦未派技术人员前去实地了解情况,即随便批准,这正是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
为此,东北日报在七月二十日发表社论,号召各省市的党政领导机关,各工矿企业的负责同志,对于八道壕煤矿事故的教训应予重视。因为该事故所反映出的领导上单纯财政任务观点,生产领导上不负责现象,企业中不注意劳动政策等问题,在有的省市和工矿企业中也或多或少存在。这些问题如不迅速克服,必然大大妨害生产建设事业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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