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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系统在山区农业中的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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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5-27
第2版()
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森林生态系统在山区农业中的地位
王干梅
大自然是一个由无数生态系统组成的、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统一综合体,其中,森林是最大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枢纽。森林数量的减少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导致整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的破坏,就会对工业、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会威胁到人的健康和生存。这一点,已为愈来愈多的人所认识。最近,我们对地处贵州山区的清镇县进行了调查。实践证明,森林生态系统在山区农业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山区的森林资源被破坏以后,整个山区生态系统中的一系列环境因素(如水、热、气候、养分等)会随着发生连锁反应,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从而严重束缚农业生产的发展。
破坏森林使生态环境恶化
清镇县地处贵州高原中部,山地、丘陵占全县土地面积的92%,是一个典型的高原山区。过去,这个县的森林资源比较丰富。解放初期,森林覆被率为30%左右,1958年“大炼钢铁”,砍伐了大批林木。1960年以后,在“向荒山要粮”思想指导下,十多年来,年年毁林开荒,本来元气大伤的森林资源继续受到破坏。据1975年普查统计,全县森林覆被率下降到4.7%。由于森林锐减,引起了土壤、气候、水分、养分等一系列环境因素的急剧变化。
(1)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沙化、肥力下降。
森林有繁茂的枝叶截留雨水,有庞大的根系盘结土沙,因此有较强的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能力。森林破坏以前,清镇县水土流失轻微,土质也较肥沃。毁林以后,水土流失现象日益严重,1961—1975年15年间,全县已造成流失的耕地达27.1万亩,占旱地总面积的54%。水土不断流失造成土壤肥力下降,有机质和其他养分含量减少,磷、钾尤其缺乏。
(2)水源枯竭,土壤抗旱能力减弱。
森林通过树冠和地面枯枝落叶层截留雨水,使雨水缓缓渗入地下。据测算,一亩有林地同一亩裸地比较,至少能多蓄水20立方米。清镇县过去水源比较丰富,许多山坡都有清泉长流。毁林以后,水源逐渐枯竭。如东部山区五里到罗布一带数百亩田坝,过去有周围山上几股清泉灌溉,水旱无忧。森林砍光以后,这几股山泉都先后干涸了,昔日的保水田现在成了“望天田”。
森林的破坏也使土壤的抗旱能力大为减弱,有不少耕地三、五天不下雨就缺水,十天半月不下雨地皮开裂,这种现象在过去是很少见的。
(3)气候反常,灾害增多。
森林生物占地球生物总量的90%以上,占据着地上地下数十米的空间,对气候具有最大的调节作用。对于小区气候来说,森林也有直接的影响。由于林区上空的空气湿度一般较无林区高、温度较无林区低,因而更容易凝云致雨,使天上水还原为地表水。过去,清镇县雨量充沛,旱灾是很罕见的。近十年来,年平均降水量比1960年以前减少了120毫米—150毫米,并且出现了三年两头旱的趋势。
恶劣的生态环境严重束缚着
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业生产是有生命的物质的再生产,是生物与环境因素的统一,其生产过程就是生物与生活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过程。一旦环境遭到破坏,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农业生产必然受到严重的影响。清镇县的情况正是如此,由于毁林而造成的农业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导致了农业生产的恶性循环。
清镇县农业是以种植业为主体,二十年来种植业的发展却十分缓慢,农作物的产量长期低而不稳。从1958年到1976年,共开荒十四万多亩,耕地面积扩大了22%,而粮食总产量只增加10%,单产一直在三百斤左右徘徊。如果把从来不上统计表的十多万亩“帮忙田”、“帮忙土”算进去,实际平均单产不到二百斤。毁林开荒的目的是为了搞粮食,而毁林的结果却导致水土流失、水源枯竭、土壤沙化、肥力下降,气候反常,粮食上不去,于是又扩大开荒。结果,生态环境更加恶化,粮食产量更低,从而陷入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
毁林给畜牧业带来的影响也是很严重的。清镇县有十多万亩成片的草丛、灌丛草场,具有发展畜牧业的条件。但由于森林破坏造成气候雨水失调,这十多万亩草场日趋退化,许多地方由于泉水干涸,牲畜饮水发生困难。由于水草减少,清镇县的草食牲畜近些年来呈下降的趋势,1978年与1957年相比,牛下降12%,羊下降86.6%。
从以上几个方面不难看出,破坏森林,造成了农、林、牧俱伤的严重后果。1978年是清镇县粮食产量历史最高年,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385斤,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6斤)的五分之三,全县口粮不足三百斤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23%。人均现金收入49.8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多一点,低于40元的生产队占总数的31.5%。绝大部分社队扩大再生产能力很低,有的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从大自然的惩罚中清醒过来
大自然的惩罚使人们清醒过来。清镇县的广大干部社员终于认识到,森林对于一个山区的农业发展来说是多么重要,毁林开荒又是一件多么得不偿失的蠢事。不治山造林,不保护好森林资源,要想把山区农业迅速搞上去是根本不可能的。清镇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决心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恢复被破坏的森林,确定在1980—1990年先重点办好两件事:一是坚决制止继续毁林开荒和陡坡开荒;二是将全县15万亩宜林坡地逐步退耕还林,将19万亩宜林荒山实行绿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到本世纪末,全县森林面积达到60万亩,森林覆被率恢复到30%左右,逐步建立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把清镇建设成为农、林、牧全面发展的富庶山区。
(摘自《经济研究》198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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