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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二区制止演戏引起大纠纷事件 该县县委会来信检讨并报告处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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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1
第3版()
专栏:

  灵寿二区制止演戏引起大纠纷事件
该县县委会来信检讨并报告处
理结果编辑同志:
七月十七日人民园地刊载:我县二区为制止寺岭村、南营村、北营村三村唱戏,由于县长尹东来同志(中共党员)的严重官僚主义与命令主义和区长刘银福同志(中共党员)的强迫命令作风,发生捆绑剧团副团长的事件,引起群众很大不满。县委会对这个事件先已作了检讨并报告了地委。地委认为我们的检讨不够深刻,有再度检讨的必要。县委遂于七月二十五日进一步作了深刻的检讨。现将检讨结果和处理办法告诉你们。
县委会领导上没有很好的掌握文教方针(特别是对待旧戏问题),而县、区主要干部对这个方针也不了解;发现村里唱戏时,个别县委,既不懂政策,又不与别的县委们商量,即独断专行的草率答复,致造成强迫命令的恶果。事情发生后,我们在原则上掌握得不紧,对这一侵犯人权违反政策脱离群众的严重问题的认识也是不足的。
尹东来同志事先对二区当时情况的了解是不够的。戏唱起来了,他没有具体了解下面情况,即凭感情主观地答复区长刘银福说:“坚决制止!”遂促成刘银福严重的强迫命令,引起大纠纷。
寺岭等三村唱戏时,虽正是全县种棉的农忙季节。但因土地改革后山货果子有了销路,群众生活提高,因此产生了文化娱乐的要求。如领导上未在事先对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即强迫停演,必然会脱离群众引起纠纷。对这个情况,尹东来同志是估计不足的。
制止唱戏,应该用积极的说服教育的方法,使群众自觉的停止。但尹东来同志却强迫的方式答复二区说:“不准唱是肯定的!”他还说:“停发二区的难民粮,号召各村群众反对唱戏的三个村。”这是以感情代替政策、没有群众观点的作法,它只能引起群众内部的不团结。他又说:“不准唱是肯定的,但不准发生武装冲突!”这就等于说,除了武装冲突外,用任何方法停止演戏都是允许的。尹东来同志曾三次命令刘区长:“剧团要是再想唱戏的话,就叫剧团负责人到县里来。”就造成刘银福捆绑剧团副团长的现象。这些错误的产生,尹东来同志应该负主要责任。
尹东来同志在第一次检讨中曾提到:没有通过各级组织采用说服动员的方法制止唱戏,是因为“区长作风不民主,不会团结区干部。区干部思想上不一致,有的同意唱,有的不同意……。”还谈到:“知道戏不能停止,为什么还要制止呢?我认为那是因为没有和其他县委交换意见的缘故。我如果答复可以唱的话,怕闹的意见不一致。”这种推脱责任的话也是错误的。
尹东来同志所犯的官僚主义作风,危害性是很大的。这造成了群众和人民政府的对立,损害了人民政府的威信。至于他犯以上错误的原因是:不了解下层情况;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
县委会对尹东来等同志的处分意见:
一、尹东来同志在七月二十五日召开的县委会上曾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并请求县委转报地委给他以应得的处分。因此,县委会议通过给尹东来同志以当众警告处分,并呈请地委批准。
二、二区区长刘银福,平日不学习政策,造成侵犯人权、违法犯纪的恶果。除县委会给予当众警告处分外,行政上并给以一定的处分。
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曹庆贵同志,未能掌握文教宣传的方针,县委决定给以批评。
中共灵寿县委会
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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