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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集体经济繁荣城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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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06
第1版()
专栏:社论

发展集体经济繁荣城镇
城镇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生产大量的日用工业品,开展灵活多样的社会服务,吸收较多的人就业,对活跃市场、方便城镇人民生活,能起很大作用。要想把城镇建设得欣欣向荣,就得积极发展集体经济。
城镇集体经济行业很多,经营面广,和城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人们做衣服需要剪刀、尺子、钮扣,做饭要用锅、碗、勺、盆,家具坏了要修理,墙壁脏了要粉刷,过往旅客要住宿,衣服被褥要拆洗。这么庞杂的事务,光靠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办不好的。因此,需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依靠全民、集体、个体多种经济共同做好这些繁杂的事务。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城镇集体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目前集体经济还远远不能满足城镇人民的需要,城镇的集体经济仍有待于大力发展。
全国共有省以下城市220个,其中省辖市107个,有建制的镇和县城3,228个,其中人口一万人以上的城镇1,400个,五万人以上的一百二十多个。这些城镇,交通条件一般都比较好,多为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过去,很多城镇的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商业、服务行业、交通运输和建筑业等相当发达,城镇人民生活方便。“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城镇集体经济遭受了严重摧残,很多城镇搞得冷冷清清,居民生活极不方便。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有效的办法就是大力扶持和发展集体经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目前又处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国家不可能为发展城镇拿出很多资金。兴办城镇集体经济,不要国家投资建厂房、修宿舍、买设备,不增加吃商品粮的人口,很快就可以使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商业和服务行业发展起来,既便利城镇人民生活,又可以解决大量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陈云同志在1956年党的“八大”会议上说: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二十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充分证明了上述意见的正确,我们在走过一段弯路后,正在从新的情况出发,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集体经济,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体经济。
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要解决一系列的具体问题。过去为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而采取的一些措施,曾经长期沿袭下来,今天已经不适用了。比如,对城镇集体经济限制多,扶植少;取于集体经济的多,帮助解决问题少,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在调整国民经济的过程中,要采取大力扶植、统筹安排、积极发展的方针,要和国营企业一样,把集体经济承担计划任务所需的统配物资,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分配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市场需要,广开生产和经营门路,把集体经济搞活。
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还要注意搞好收益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除了遵章纳税和国家规定必须上交的费用以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集体经济摊派费用。对职工的工资福利,要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企业收入的多少,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可以高于或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
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为企业职工共同所有,劳动产品也应归职工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它有权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灵活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有权自行调配和使用企业自有的基金;有权采购自己需要的物资,销售产品;有权将闲置多余的固定资产出租或有偿转让;有权决定职工的奖惩。它实行民主管理,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试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凡是企业和职工的一切重大问题、选举企业的管理机构和任免领导干部等等,都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城镇集体经济经营灵活,适应性强。国营企业不生产的一些小商品,他们生产;在国营商店买不到的某些商品,到集体企业能够买到。集体经济办的商业、手工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客货运输业、房屋修缮业等等,更是群众衣、食、用、住、行所不可缺少的。
城市人口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如果说落实了农业政策,就能够稳定占我国人口80%的农民这个大头,那么,发展集体经济,繁荣城镇,就能够使城市人口生活方便,就业充分,也是应该努力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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