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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冒牌卷烟的生产和销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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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0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制止冒牌卷烟的生产和销售
去年以来,安徽、河南、山东、江苏、四川、辽宁、山西、广西、内蒙古等省、区的有些地方,不断发现冒牌卷烟上市,仿冒的商标有一百多种,包括上海的“中华”、“牡丹”、“凤凰”,天津的“天竹”、“墨菊”、“新港”、“海河”,青岛的“大前门”、“宏图”,河南的“彩蝶”、“黄金叶”,等等。
这些冒牌卷烟都是用手工卷制的,质量非常低劣,但数量却相当多,有的一次就卖出几十箱到上百箱,使不少消费者受骗上当,影响极坏。
据了解,制造这些冒牌卷烟的地区,主要是河南省沈丘县、项城县和安徽省临泉县等。临泉县姜寨区不少生产队制造冒牌卷烟。姜寨大队558户中,制造冒牌卷烟的占80%。沈丘县大邢庄公社80%以上的农户制造冒牌卷烟。这些冒牌卷烟用的商标装潢纸,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有些烟厂对商标装潢纸管理不严,大量流入市场出售,如“中华”、“牡丹”、“大前门”等牌香烟的商标装潢纸,每斤售价8至14元不等。二是有些印刷厂,如河南省周口市双堂印刷厂、沈丘县印刷厂和大邢庄公社印刷厂等,不顾国家法令,大量印刷伪造的商标装潢纸出售。
冒牌卷烟不断上市,还因为有些地方的主管部门给它提供种种方便。例如河南周口地区工业局供销经理部为贩运冒牌卷烟的人开介绍信或证明,四川巴中县银行为贩卖冒牌卷烟的单位提供贷款,河南沈丘县大邢庄公社税务所为征收税款而承认赵庄生产队制造冒牌卷烟合法,等等。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冒牌卷烟的生产和销售。
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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