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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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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10
第3版()
专栏:

要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今年3、4月间,国民党“十二全大会”前后,台湾当局曾大肆吹嘘,说他们收到了一批来自大陆的“贺信”。这些信是什么人写的?在台湾当局顽固地拒绝同祖国大陆通邮的情况下,又是怎样“寄”到台湾当局手里的?对此,他们守口如瓶。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今天刊登的两条消息,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们这种“自欺欺人”的拙劣伎俩,是谁也骗不了的。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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