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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隆化县税务部门维护税法和财经纪律 对偷税单位实行经济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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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13
第3版()
专栏:

万全县、隆化县税务部门维护税法和财经纪律
对偷税单位实行经济制裁
本报讯 河北省万全县、隆化县税务部门严肃处理几起偷税案件,对有关单位给予经济制裁,维护了国家税法和财经纪律。
万全县皮革厂自1979年9月至1980年5月,采取销售产品和下脚料收入不入帐,以上交管理费、利润名义,转移到县工业局帐户,工业局再以上级投资转回该厂,增大企业自有资金以及乱列乱摊成本费用等手段,共偷税80,044元。隆化县供销社车队弄虚作假,隐瞒营业额,把对外修车收入中的零配件和原材料收入部分剔除,只就工时收入计税,从1979年1月至1980年11月,共偷税3,260元。
万全县皮革厂和隆化县供销社车队偷税问题被揭发后,经税务机关检查落实,已根据税法规定,追回万全县皮革厂全部偷税金额并课以罚款。隆化县供销社车队不承认错误,拒不补交偷漏税款,经县税务局七次催交无效,最后依照税法规定,通过银行进行扣交,并加重处以偷税金额三倍的罚金,计9,780元。同时,建议有关上级单位追回了该队队长和主管会计1980年度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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