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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转”了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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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14
第3版()
专栏:大家谈

不能一“转”了事
四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英山县连续三年高考作弊》的报道。这个案件虽有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长期却未处理。为什么?问题在那里的纪委只“批转”,不处理。请看,“韩宁夫省长在报告上批示,同意调查组意见,要省纪委查处。省纪委批转黄冈地区纪委查处,地区纪委又批转地区文办处理。”本来,地区纪委对处理这一案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怎么还再转地区文办呢?难怪地区文办的同志为难。
当然,有些案件是需要转给下级组织的,但是上级组织也不能撒手不管,一转了之。对下级组织办了没有,遇到什么阻力和问题,应该及时过问,督促检查。下级组织接到上级组织批转来的案件,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应立即研究,采取措施,决不能不负责任地再转到无权处理的下一级组织去。
打击歪风邪气,依法惩办情节严重的人,是为了树立正气,调动群众建设四化的积极性。如果对违法乱纪的人不及时处理,客观上就是包庇和纵容歪风邪气,不仅涉及与事件有关的人,而且影响广大群众干四化的积极性。
北京 张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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