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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的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确定 今年招收国内研究生一万名 出国预备研究生一千五百名 两种研究生选拔工作将同时结合进行,座谈会还制定了有关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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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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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的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确定
今年招收国内研究生一万名
出国预备研究生一千五百名
两种研究生选拔工作将同时结合进行,座谈会还制定了有关规定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教育部新近在北京召开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座谈会,确定今年招收国内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万人,出国预备研究生1,500人。这两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将同时结合进行。报名日期为7月16日至20日。定9月12、13、14日三天举行考试。座谈会希望各工矿企业、研究机构、机关、部队、学校积极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努力为国家输送人才。
会上制定了《1981年国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出国预备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规定》指出,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必须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含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即在1982年春季毕业的四年制学生)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47年2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方能报考。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需由本人填报自学情况,所在单位书面证明其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程度,方能向招生单位报名。经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高等学校本科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对于个别已经基本修完大学本科学分或学完大学本科必修课程,成绩优秀,能够提前毕业者,经所在学校推荐、招生单位审查,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在校研究生,高等学校专科在校学生,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和农民高等学校等脱产或半脱产的在校学生,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无正当理由退学的高等学校本科学生,一律不能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到设有报名点的招生办公室报名,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领取报考登记表。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个别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均需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报考人员报志愿时,只能填写一个学科(专业),但可填写同一学科(专业)相近研究方面的两个招生单位。接到准考证的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应酌情给予二至三周的备考和参加考试的假期。
今年研究生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五至六门。
是否需要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对于同等学力以及经推荐报考的个别的高等学校本科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和专科应届毕业生,必须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通知。入学考试成绩不公布,试卷不准查阅。
《规定》强调招生单位要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时,既要看业务水平,更要看政治态度;既要考虑政治、业务,也要注意身体健康;既要以考试成绩为主,也要参照平时成绩和表现(对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要参考平时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水平;对于在职人员要参考其平时工作成果与表现),不可偏废。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招生单位认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招生单位批准,取消其学籍。经查确实系徇私舞弊、“走后门”的,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规定》提出,出国预备研究生委托少数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代为选拔。符合今年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介绍信,查阅出国预备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出国预备研究生考试的科目和试题,与代选单位招收国内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相同,但对外语考试成绩的要求应高于国内研究生。
《规定》指出,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出国预备研究生的预备期为一至二年。不论攻读硕士学位的国内研究生还是出国预备研究生,毕业后或学成回国后,都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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