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保证农业生产责任制合同兑现 长安县人民法院建立经济法庭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20
第1版()
专栏:

保证农业生产责任制合同兑现
长安县人民法院建立经济法庭
据新华社西安6月19日电 新华社记者刘尔宁、姜卯生报道:陕西长安县新近通过广播向全县七十多万农民宣布:县人民法院已经建立起经济法庭,并从即日起受理农村各种经济纠纷和案件。
广播说,经济法庭坚决支持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合同的执行和兑现,保障集体和个人合法的正当的权益。
据了解,长安县去年有一千九百多个生产队建立了统一经营联产到组和联产到劳的生产责任制,并且有相当一部分还订了合同。但是实际上巩固下来的只有一千多个生产队,奖赔兑现的只有523个生产队。很多农民对此不满地说,年初建,年中散,最后还吃“大锅饭”。
长安县推广了细柳公社在年终分配时先奖赔后分配的经验。同时,全县各公社普遍召开了社员代表会,逐项研究实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并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县委和各公社都制定了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生产队参照执行。各大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庄严地签订合同。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签订合同就是经济立法。合同对超产如何奖励,责任减产如何罚赔,因灾减产如何核减计算等多种情况,都要有详细的规定。合同由生产队和承包者共同签订,大队和社员代表负责监督执行。县人民法院经济法庭明确宣布,对破坏生产责任制实行和兑现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长安县这些措施,有效地消除了群众的思想顾虑,促进了全县生产责任制的发展。到4月底,全县已有70%以上的生产队,落实了以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