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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人大常委、市府召开会议要求政法部门 狠狠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首都治安 对少数重大凶杀、抢劫、强奸轮奸、放火、爆炸等犯罪分子要从重从快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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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20
第4版()
专栏:

北京市委、市人大常委、市府召开会议要求政法部门
狠狠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首都治安
对少数重大凶杀、抢劫、强奸轮奸、放火、爆炸等犯罪分子要从重从快惩处
本报讯 为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首都社会治安,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最近召开会议,学习、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三个有关法律的决议、决定。
与会同志一致拥护这三个有关法律的决议、决定,会议认为: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顺乎民心,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当前,首都社会治安还存在不少问题,重大的恶性案件连续发生,造成群众的不满和不安。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劳改犯和劳教人员逃跑或者期满释放后,又进行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今年第一季度查获的49个抢劫、撬锁团伙,以在逃和重新犯罪人员为头子和骨干的就有34伙,占70%。现在,对逃跑或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处理立了法,就延长劳教期限、从重或加重判刑、注销犯罪分子的本人城市户口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一个重要方面解决了抓了放、放了抓、打击不力的问题。
会议要求市政法部门要以三个决议、决定为武器,在违法犯罪分子中开展政治攻势,号召他们认罪服法,坦白检举,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对极少数重大的凶杀、抢劫、强奸轮奸、放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要及时给予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在逃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要向他们的家属宣讲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争取家属检举揭发,动员在逃人员迅速归案。
(刘时平 董耀昌 龙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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