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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批准沈阳长沙两个城市总体规划时提出 城市建设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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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21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在批准沈阳长沙两个城市总体规划时提出
城市建设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国务院指出,我国城市应当建设成为生产发展、住宅和公用服务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这个指示,是国务院最近在批准沈阳和长沙的城市总体规划时作出的。
十年动乱期间,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废弛,城市建设混乱,“骨头”和“肉”的比例关系失调,严重地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也影响了生产。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市建设,各地城市的规划工作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国务院继1979年批准兰州、呼和浩特城市总体规划之后又批准了沈阳、长沙两个省会城市的总体规划,对其它城市的规划工作将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在批准沈阳、长沙的总体规划时,国务院要求这两个城市严格控制城市占地面积和人口,近期要优先搞好住宅、市政公用、生活服务等设施的建设和配套,以方便人民生活,同时要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抓紧治理环境污染,加快绿化建设。国务院还要求沈阳市逐步实现煤气化和集中供热,要求长沙市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区。
关于城市的工业生产,国务院指出,沈阳目前的工业已过于集中,今后一般不要再建新的工厂。长沙市今后要着重发展轻纺工业,特别要发展传统的手工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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