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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象样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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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21
第3版()
专栏:大家谈

编者按:本报5月28日第四版刊登了匹夫写的来信《刘局长带的什么头?》和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的《答复》,半个月内,收到三百七十多封读者来信。来信者一致认为,匹夫的批评是正确的,岳阳县委办公室的《答复》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他们希望岳阳县委正确对待批评,对有关人员作出必要的处理。下面选登三封来信。
一个不象样的《答复》
从来信和《答复》看,匹夫同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而《答复》却在闪烁其辞、推卸责任,完全是一篇藏头露尾的“遁词”。
看看《答复》中的几个数字:
会期六天,杀猪八只,宰牛四头;伙食标准每人每天1元5角,会议补助一元;专门为这个“六天会议”购买火锅10个,酒杯80只;其间又举行“会餐”两次,光酒喝掉40斤;每人用二三角钱的廉价分猪牛肉21斤;会餐时又请了领导和关系户八人。……
试问岳阳县委办公室:一个只有几十人参加的县局级小会,大操大办,竟如此惊人,这难道不是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答复》不但对这种歪风邪气不置一字的批评或自我批评,反而开脱迁就,大开绿灯。《答复》说,这次大吃大喝是“为了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这话真娓娓动听。请问,那些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是否也能享受此待遇,受到这种“关心”?倘若开会“因天气严寒,菜容易冷”就买火锅,那么三伏天开会,买冰糕、电扇、冰箱也就名正言顺喽!《答复》又说,这次挥霍浪费,“开支纯系机关生产收入,没有动用其他公用经费”。在答复者看来,机关生产收入是不属于“公用经费”,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补贴、照顾、请客、送礼,一句话,可以任意挥霍浪费。真不知还有没有财经纪律可言?!更不知县委办公室的政策观念何在?!
希望岳阳县委办公室和刘局长能真正贯彻中央的精神,端正态度,吸取教训,认真作一点自我批评,写出一个象样的“答复”来。
北京 姚干南 张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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