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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法制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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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24
第4版()
专栏:

要有法制观念
对国家、人民的财产不负责任,听任糟踏,挥霍浪费,在各个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执法机关执法不严,是重要原因之一。今天,“两法”颁布快两年了,《刑法》第18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衡水铁厂下马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有些干部对人民的血汗如此不痛惜、不负责任,难道不应该处以党纪国法吗?
浙江省检察院 郑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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