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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粮价防止谷贱伤农 中南区大量收购新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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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4
第1版()
专栏:

  稳定粮价防止谷贱伤农
中南区大量收购新谷
【新华社汉口十三日电】中南区各地国营粮食公司为防止谷贱伤农,已开始大量收购新谷,有效地稳定了粮价。
由于今年中南区普遍丰收(湖南滨湖各县收成比去年增加一倍),各地新谷上市量均较往年超过一倍至二倍以上,加以少数投机商人乘机操纵,以致普遍发生粮价猛跌的现象。湖南邵阳七月下旬,每百斤新谷市价由五万一千元跌到四万一千元。长沙本月一日起,市价每百斤由五万五千元降至三万九千元以下。其他地区谷价亦有下降现象,并影响其他粮食价格跌落。
自各地国营粮食公司正确的掌握粮价,进行收购后,大部地区粮价猛跌的趋势已经扭转。武汉市区七月二十日至二十八日,谷价曾由每斤五百二十元跌到四百零八元,经粮食公司先后提价收购七十六万余斤后,至本月四日,每斤价格已经回升到四百七十元。广州市粮食公司每市担挂牌八万元进行收购,市价已由本月二日的每市担六万余元,回升到七万二千余元。长沙粮食公司本月三日上午开始收购,下午每斤新谷市价即由三百七十元回升到四百元。
截至目前止,仅有广西、江西、湖北等省,由于国营粮食公司收购较迟,或尚未进行收购,一部分城镇新谷市场仍嫌过低。已开始收购地区,因国营粮食公司对团结私商大力运销注意不够,以致市场仍积存大量新谷,无法销售。如广州市本月一日至七日即积存达一千余万担。现中南区粮食公司已指示各地分支机构,必须将收购新谷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防止迟缓、懈怠;在收购中,国营粮食公司以稳定价格为主,应大力团结、组织私商,在不违背政府价格政策下,大量自由运销,特别是外运缺粮区。此外,并规定新谷标准质量,水份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三至十四;杂质不能超过百分之一至一点五。好的提价,次的折扣,防止不问质量的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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