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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查工会经费收支 发现贪污浪费现象 全总发表工会现金暂时管理办法 规定现金存入银行禁止私自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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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14
第1版()
专栏:

  天津检查工会经费收支
发现贪污浪费现象
全总发表工会现金暂时管理办法 规定现金存入银行禁止私自挪用
【新华社十三日讯】据北京工人日报消息:天津市总工会经费管理委员会初步检查了所属各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工作,发现严重的贪污和浪费现象。
该市不少工会的组织中,没有专人负责。经费的保管和使用也没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和报表制度。有的工会竟连账簿也没有。据初步调查,贪污和变相贪污经费的事件,共有八十三起。其中搬运工会和三轮车工人工会,有六十九人(多数是支会主任和委员),贪污了会费一千万元以上。塘大海员工会前主任谭振山则私将会费一百多万元去作生意。在浪费经费方面也很惊人。如济安纱厂和汽车运输公司的工会干部报销的车费,就几乎占该两工会会费总数的三分之二。隆昌席苇合作社工会,给干部送行,却在劳保基金上开支了五十多万元。遗失亏损也很大。如食品工会把五月份的会费一百一十四万元全部丢了。此外,由于手续不清而造成开支紊乱的现象也有不少。
产生上述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会干部的思想和作风不纯,其次则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对经费保管不重视,有的竟误认为是“事务工作”,放任不管。同时市总工会经费管理委员会和下级工会的关系也不密切,下面发生了贪污浪费事件,管委会还不知道。此外,缺乏完善的经费保管和使用的制度,也使贪污浪费分子有机可乘。
天津市总工会在发现以上问题后曾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处理和今后改善经费工作的办法。会议认为对贪污或变相贪污经费者,应追回原款,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特别严重的送法院处理。遗失经费者则令其如数偿还。今后除必须继续清查以外,还要发动会员群众来进行监督。此外,要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并把经费全部存入银行,由市总工会统一拨发。
在这次清理以后,纺织、五金、搬运等产业工会已初步建立了会计制度。各产业工会和工会基层组织,已建立了会费、文教费的收支报告表,按时向经费管理委员会作报告。各级工会并已将大部经费存入国家银行。
【新华社十三日讯】中华全国总工会针对各级工会在清理经费收支中所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规定各级工会在现金管理和会计处理方面自九月一日起暂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各级工会所有现金,除留必要开支款项外,必须存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办事处或委托机构。自己保存的现金数目,其限额一般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开支。严禁私自挪用公款。每项开支,必须随时记账,并必须取得收款人之单据,私自伪造单据者以贪污论。不准任意下账,亦不得漏写账目。所有账册单据,未经上级工会组织之批准,不得销毁。决定指出:各级工会如有不按规定办理者,其直属上级工会应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除上述暂时办法外,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在拟制各项工会财务管理办法,以建立和健全工会组织的现金管理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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