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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是怎样进行人口普查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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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6-27
第7版()
专栏:

外国是怎样进行人口普查的?
王维志
人口普查是现在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近二百年来,全世界已有169个国家和地区举行了二千多次人口普查。
在许多国家,人口普查是由宪法、统计法或普查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并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如美国有商务部普查局,日本有总理府统计局国势统计课,苏联有中央统计局人口普查司,其他国家也大都有相应的固定机构,许多国家的人口普查是定期举行的,多以间隔五年或十年时间举行一次。由联合国于1974年召开的世界人口会议,建议每一个国家在1975至1985年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中一个重要问题是选择普查标准时间。过去,各国认为冬季是人口流动最小的季节,故将普查标准时间多选在冬季。但近年来多趋向于选择春季。选择标准时间的目的是为了有一个计算人口数的时间标准,避免重复和遗漏。
人口普查中登记哪些人也是很重要的问题。根据一个人的居住性质,可分为常住人口、现有人口和法定人口(又叫户籍人口或注册人口)。很多国家多半是调查常住人口,即每个人在自己实际上的经常住所进行登记。调查时包括临时外出人口,但不包括暂住人口。目前许多国家倾向于同时调查常住人口和现有人口。
调查哪些项目,是人口普查的中心议题。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最初的人口普查里,只有户主、性别、年龄及户主所属的行业部门等极少数项目。随着历史的发展,普查项目逐渐增多,现在各国登记的项目可归纳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地理特征项目,如居住年限、现住地、出生地、普查时所在地等;第二类是个人特征项目,如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婚姻状况、文化教育程度、民族、种族、语言、国籍、子女数等;第三类是社会经济特征项目,如职业、行业(部门)、收入来源、就业身份(雇主、被雇者)等。
普查时如何登记?有三种方法:普查员访问法、自填法和邮寄法。欧美等国家多用自填法,由普查员把表格发给各户,填好后收回。美国则采用邮寄法,把表格寄给各户,填好后再通过邮局寄回。但多数国家认为,由于普查项目越来越复杂,用自填法和邮寄法不能保证质量,甚至收不全,还是由普查员挨户访问填表较好。由于普查方法不同,所需人员和时间不尽一致。
人口普查的最后一步是将普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公布结果。现在各国一般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用手工进行简易汇总,计算总人口数、男女人数、城乡人口数等数字,在报纸上公布,约需两三个月时间。第二步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分全面汇总和抽样汇总两类。采用抽样汇总一是为了快出结果,一是为了详细综合。
由于人口普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工作,很多国家在每次普查前都要做长时间的准备。一般要花二、三年的时间,有的国家长达五年。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普查方案、建立各级普查机构、选调与培训、普查人员、印制普查文件与表格、划分普查区绘制地图等。准备工作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普查试点,也叫试验性普查。试点的主要目的是研究普查的项目问题,有时要经过几次试点,才能把项目定下来。
在整个普查工作中,宣传工作是不可缺少的。为配合普查,各国的报纸、广播、出版机构、电视、电影、幻灯片和各种文艺形式,如招贴画、街头画、流动宣传车、传单、歌曲、纪念邮票、商标和徽章等进行宣传教育。
(本版图片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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