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宁夏鼓励个体户生产和经营民族特需商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7-03
第5版()
专栏:

宁夏鼓励个体户生产和经营民族特需商品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采取措施,鼓励个体户积极生产和经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
前些年,回族特需商品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有关政策,鼓舞个体户积极生产和经营回族生活用品,对生产出售吊罐、汤瓶、回族帽、盖碗、盖头、首饰等回族特需商品的个体工商业户,免征二至三年工商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给申请开业的个体工商业户发放营业执照,积极支持他们生产和销售回族特需商品。
褚庆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